绍兴市文物有限公司切实规范文物流通服务
发表日期:2015-04-06点击率:722次
绍兴市文物有限公司(原绍兴文物商店)作为绍兴市唯一经国家文物局许可设立的文物流通单位,是我国成立较早的国有文物商业单位之一。长期以来,公司依托专业技术优势,促进文物流通规范,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一是利用商业手段,积极收集流散在社会上的文物,使大批文物得到妥善保护,成为艺术品收藏界的关注热点。长期以来,公司为绍兴市文物管理处、绍兴博物馆等文博机构提供了大量的文物藏品,其中国家级文物上百件,包括“北宋·青瓷莲瓣纹圈足罐”、“明正统·霁蓝釉狮首罐”、“清乾隆·黄玉凤瓶”及较多越窑青瓷等传世珍品,其中为绍兴博物馆提供收藏的“明永乐·青花牡丹纹菱花口盘”,1978年在北京故宫博物院组织的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征集文物汇报展览”中展出。此外,公司也通过商业流通方式,为杭州、宁波、温州、义乌等地博物馆提供藏品。
二是将一般文物古玩投放市场,满足国内外文物艺术品爱好者的需要,使众多文物古玩被精心保护、妥善安置。40年来,绍兴市文物有限公司培养了一大批业界藏家,如已故的艺术大师程十发、陈叔亮、胡公石,当代艺术名家朱关田、张桂铭、何水法等文化名人都对公司情有独钟,多次上门“淘宝”。通过规范的文物流通和诚信的服务,公司有效促进了绍兴地区艺术品市场和文化产业的创立、发展和繁荣,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在艺术品市场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三是坚持高效务实的运行原则,进一步做大服务、引导市场投资消费需求,谋求自身发展。近几年来,在“市场调整”、“回归理性”为特征的艺术品市场经济相对严峻的状况下,绍兴市文物有限公司坚持为社会提供各类文物鉴赏服务等公益活动,每年义务鉴定文物上百次(件),并积极做好市民的艺术品收藏顾问。还征集和整理一部分瓷器、玉器实物和收藏标准器,向绍兴市民传授和普及文化收藏知识。同时,发挥国有文化单位优势,引导和培养文物爱好者队伍,悉心培育潜在市场,让文化遗产通过市场得到有序传承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