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甲级乙级资质怎么申请
围,资质是否配套完善,是最能展现出企业文化实力最有力的证明,但是对于没有申报过而又想申报建筑工程资质的新企业来说,申请流程可能会比较模糊,下面我就来讲解一下如何专业有效的提高该资质申报成功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标准:
一、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1)企业信誉良好,丙级资质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泯币。
(2-2)企业信誉良好,乙级资质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泯币。
(2-3)企业信誉良好,乙级资质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泯币。
二、 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专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或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或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
三、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办理程序
1. 1.首先需要工商注册(拿到营业执照)、备注:河南省未办理营业执照的企业,我公司可代劳申请。
2. 2.然后选购EI5.0系统锁(北京建设信源资讯有限公司网购)、备注:没有购买经验、我们可以代劳。
3. 3.紧接配备技术骨干人员如有注册人员到注册办先去注册(人员配备齐全开始整理人员信息)、备注:缺少相关技术人员、注册人员备案、审查正书真伪、缺少整理资料的经验等可交由我们来做。
4. 4.接下来就是市建委上报材料先网上申报后打印形成纸质上报材料(资料整理好装订成册)、备注:针对业务不熟练、或没有相关经验的朋友我们可代劳。
5. 5还需要递交材料到住建厅进行审批、(组织同业专家进行资料评审)、备注:河南省内各地市需要关细调节、提前做工作等能助各位朋友一臂之力。
6. 6.最后就是省建设厅给出最终评审结果(可登陆当地主管部门网站查询评审结果)、备注:资质审批未通过,分文不取,并赔偿相关时间损失。
7. 7.资质维护、备注:调离、补充人员、项目业绩录入、双随机一公开、动态考核、年报、季报等繁琐工作、可协助代劳。
工程设计资质办理流程汇总。本文主要汇总了初次申请工程设计资质、资质延续、资质升级时需要经过的步骤,希望对办理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有所帮助。
工程设计资质流程初次申请资质
1、准备申请工程设计资质的材料,提出申请,资质受理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对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提出的资质申请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初审,各有关资质初审部门应当对申请甲级资质以及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企业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与原件相符、是否具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及个人业绩材料等进行核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填写初审部门审查意见表。
3、报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资质初审部门应在规定初审时限内,将初审部门审查意见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附件材料和报送公函一并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4、受理,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收到各有关资质初审部门的初审材料、直接受理的企业资质申请材料组织审查或转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
5、网上公布结果,企业政务网我的证照查看资质正书。
(参考:初次申请工程设计资质流程)
工程设计资质办理流程汇总。本文主要汇总了初次申请工程设计资质、资质延续、资质升级时需要经过的步骤,希望对办理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有所帮助。
资质延续
1、网上填报和准备申报资料。
企业登陆资质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通过后,企业在网上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加盖公章),并按要求准备相应的申报材料。
2、核验资质申请原件。
申请人到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材料。
3、递交申报材料。
企业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递交申报材料。
4、领取办理结果。
当网上显示办理状态为“可到窗口取件”后,企业持接收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参考:工程设计资质延续办理流程)
工程设计资质办理流程汇总。本文主要汇总了初次申请工程设计资质、资质延续、资质升级时需要经过的步骤,希望对办理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有所帮助。
资质升级
1、申请资质升级的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其中,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申请资质,应当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3、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日,其中,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资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国务院有关部门在2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