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参保:企业申请建筑设计资质时,需要为其所有参与资质申请的关键技术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设备工程师等各类注册人员及一定比例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连续性:社保缴纳记录必须体现出连续性和足额性,通常要求在申请资质前的一定时间内(如近一年或近三年),企业需为相关人员不间断地缴纳社保,而且缴纳基数和时间长度需满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企业名义缴纳:所有相关人员的社会保险必须是以企业名义缴纳,而非个人名义,以确保人员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明确且合法。
人员稳定性要求:劳动合同:企业需要与申请资质所使用的全部技术人员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并确保合同期限覆盖资质申报期间及预期的资质有效期。
在职状态证明:在资质申报过程中,需要证明关键技术人员在企业长期稳定任职,没有频繁跳槽的现象,这一点可以通过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方式加以验证。
技术负责人稳定性:尤其强调技术负责人的稳定性,因其在企业的技术决策和质量管理中起着关键作用,一般要求其在企业连续任职并在申报前具有一定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