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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门户网 ☉ 绍兴头条 ☉ 绍兴市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 收费标准向社会征求意见

绍兴市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 收费标准向社会征求意见

2021-08-24 22:43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未知    阅读:412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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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头条为您——保驾护航、提供法律援助 凡涉及房产纠纷、各类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辨护、保险理赔。婚姻家庭、拆迁等法律维权,都可以向资深律师团首席资深律师咨询。 劳动纠纷、工伤、意外伤残、死亡,法律诉讼热线 15257506102 飞鹰在线讯:为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促进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改善城乡..

头条为您——保驾护航、提供法律援助

 凡涉及房产纠纷、各类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辨护、保险理赔。婚姻家庭、拆迁等法律维权,都可以向资深律师团首席资深律师咨询

劳动纠纷、工伤、意外伤残、死亡,法律诉讼热线

15257506102

     飞鹰在线讯 :为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促进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近日,市发改委起草了《关于越城区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此次文件的实施范围及对象为越城区(含滨海新区)产生生活垃圾的非居民用户。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以计量收费为基础,包括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收费,其中有超量阶梯加价收费、分类差别化收费、计量与定额相结合收费等收费机制。以分类差别化收费为例,对非居民用户生活垃圾分类考核优秀的,收费标准可下浮不超过15%;分类考核不合格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可上浮不超过15%。

  此外,不同垃圾类型的收费标准也不同。其中,易腐垃圾为80元/吨;可回收物符合分类要求的免于收费;其他垃圾收费,有采用计量收费和定额收费两种;化(贮)粪池清运处置费,分为清运至处置场距离20公里以内和超过20公里,两者采用不同的收费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对垃圾分类考核合格的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特殊教育学校等单位,免收生活垃圾处理费。

  据悉,意见征求时间为8月19日至8月26日,市民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联系市发改委价格管理处反馈相关意见。后续汇总整理相关意见后,正式的政策文件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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