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小编给大家介绍了工资条里藏着的小秘密,好多市民朋友打电话咨询,或者在我们后台留言
现就大家最关注的几个问题,小编给予回应……
一、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条怎么办?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发放和提供工资明细,员工可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
二、试用期工资能否低于最低标准?
不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因此,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试用期内职工的工资标准可以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但是却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期内劳动者工资低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及时调整劳动者最低工资,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最低工资标准全市是否统一?多久调整?
从2017年12月1日起,绍兴市统一执行最低月工资标准18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16.5元。《最低工资规定》第十条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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