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未经审批而举办的中小学绝大多数办学条件差、师资水平低、管理不规范,不仅教育教学质量无法保证,而且容易引发各种安全事故,给一些家庭带来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挽回的损失。鉴于此,河南省教育厅于2007年下发文件,要求对非法举办的中小学进行排查清理。然而近日本刊接群众举报称,位于郸城县的一所非法小学却随着有关部门的“监管”而越发壮大了。
知情人举报:越监管越壮大的非法小学
为了解情况,本刊记者于11月4日赴郸城县进行实地走访。
据知情人称,本文开头所述非法小学为位于李楼乡的吴庄小学,其前身是一所公办小学,2016年该校被撤并。
学校被撤并后,该校所在行政村的村支书以每年2万元的价格将学校对外出租。承租方将原校舍拆除后,在学校原址上盖起了新校舍。新校舍建成后,吴庄小学未办理任何办学手续就开始招生。2017年,郸城县教育局曾责令该校停止违法行为。
然而监管至今,吴庄小学不仅未停止招生,郸城县教育局还以撤并前的吴庄小学(公办)的名义向该校发放了财政补助。
教育局回复:该校无任何审批手续
次日上午,记者来到郸城县教育局。刘局长安排李楼乡中心校齐校长向记者解释。
齐校长称,吴庄小学原为公办教学点,2016年依照布局调整精神将之撤并,造成教育资源闲置。在李楼乡包村干部的指导下,村里通过“4+2工作法”(四议两公开),最终决定重新办校。
关于教育局2017年要求吴庄小学停止招生的问题,齐校长称吴庄小学现有在校生约400人,其中小学生253人,其余为幼儿园学生。吴庄小学刚办学时仅有100名学生,属于非法办学。但考虑到当时学校已经形成规模,于是在村民的要求下,教育局并未将处罚执行到位,而是为吴庄小学补办了手续。2018年,教育局为吴庄小学的小学生申请了每年每人315元的财政补助,共计79695元。
记者提出两点质疑:(1)吴庄小学原校舍为国家所有,吴庄村没有处置权,教育局对国家资产是如何保护的;
(2)教育局为什么在针对吴庄小学的行政强制措施未履行到位的情况下为其办理审批手续,并对其发放财政补助。
对于吴庄小学原校舍问题,齐校长只是反复强调“4+2工作法”,对教育局的职责只字未提。对于吴庄小学的手续问题,齐校长改口说:“他们已经递交了申请,他们应该有手续吧。”
随后记者表示希望查看吴庄小学的办学许可手续,齐校长最终承认:吴庄小学至今没有任何手续,教育局不应该向其发放财政补助。
听到齐校长的回复,记者不禁疑惑:仅凭齐校长真的可以为吴庄小学开启这样的“特殊照顾”吗,这背后是否还有不为人知的内幕?
带着疑问,记者向教育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希望采访刘局长。工作人员称会将记者的意愿转达给刘局长,刘局长下午两点半会到办公室。当天下午记者来到教育局后被告知,刘局长下午有会,不能接受采访。
群众质疑:越‘监管’越壮大系有人撑腰
非法办学一旦形成规模,教育局就不再监管,还美其名曰顺应民意;一个没有任何手续的学校,教育局竟然用已经撤并了的学校的名义为其申请补贴。群众对此有什么看法?
记者随机走访了几位群众。有群众表示:“教育局这种‘顺应民意’的执法方式本质上就是对违法行为的纵容。倘若此法推行开来,那污染、涉黑等时下公众关心的问题也都可以这样‘顺应民意’了。当然,非法办学的危害不像污染和涉黑问题一样明显,但由于学校没有手续,学生的学籍也就无法解决,其危害将更加深远。”
另有群众称:“一个是已经撤并的公办小学,一个是民办的非法办学点,二者相结合之后就成了借尸还魂,明眼人都能看出其不伦不类。而奇怪的是,教育局上至局长,下至中心校校长,竟然都对这种混搭学校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甚至还向学校发放补贴,学校也随着教育局的‘监管’而逐渐壮大。这不止是对违法行为的纵容,更是从行政和经济两个方向为非法办学点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