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训极其深刻,必须认真反思、坚决整改。”日前,永康市经济与信息化局党委召开落实主体责任自查整改工作部署会,局党委书记深刻的反思发言,在全体与会干部心中久久不能散去。
在永康市纪委、市监委近期发布的一则通报中,该局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以下简称“新墙办”)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通报批评处理,局党委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到底是什么事情,让一个局级单位的党委、分管领导、下属单位负责人全部“上榜”?
事情发生在今年春节期间,永康市纪委、市监委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检查行动。在对“新墙办”日常经费账目进行检查时,一笔“2018年元旦期间加班工资”引起了检查人员注意。虽然数额只有720元,可新墙办在岗正式干部3人,临时聘用人员3人,难道每个人都到岗加班了?
“没有啊,是我们值班一向有加班工资的。”一名工作人员随口一句应答“道破天机”:这个办公室竟然仍在以加班工资的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
在对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后,永康市纪委、市监委立即组织人员对“新墙办”进行全面查账。核查发现,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期间,经“新墙办”负责人施红鹰同意,该办安排工作人员轮流参加法定节假日值班,以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等“节假日值班费”名义,违规发放加班等津补贴共计14779元,其中施红鹰本人领取1560元。
事实上,早在去年,永康市就启动了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线索排查“清零”行动,对全市16个乡镇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责令清退违规款项,市委主要领导对相关乡镇党委书记进行集体提醒谈话,并研究出台规范性文件。
党委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也必须从严追责。2018年4月,永康市纪委、市监委对该办主管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分管领导胡振勇进行责任追究,责令该局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作风建设无小事。为严防乱发放津补贴之风反弹回潮,今年5月以来,永康市举一反三,部署开展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问题专项巡察,坚持问题导向,哪里问题集中就巡察哪里,谁问题突出就巡察谁。将16个镇街区、5家市直单位、6家事业单位、6个临时机构等33家单位列为巡察对象,将巡察利剑直插基层单位。
执纪者说 永康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童宇明:
这起案例说明,有的党组织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不严不实,落实主体责任仍然存在上热下冷、上严下宽、逐级递减等问题。
各单位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绝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对待中央规定的态度问题。落实主体责任是各单位党组织的分内之事、应尽职责,绝不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必须始终扛在肩上、牢记心头。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也绝不是一句口号,而是纪检监察机关倒逼党组织履职尽责的利器,必须紧紧抓在手上、用足用好。
党员干部说 永康市水务局副局长俞文胜:
八项规定三令五申,纪委通报言犹在耳。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案件实施“一案双查”,对违纪者“当头棒喝”,彰显了纪律规矩的刚性和纪检监察机关对腐败“零容忍”的决心,给全市党员干部打了一针“清醒剂”。作为领导干部,一方面要学深悟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作风建设规定,身体力行守规矩、以上率下不越界;另一方面,要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以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责任担当,加强对下属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真正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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