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酒驾醉驾肇事交通事故多发,且入夏后群众消暑纳凉、聚餐娱乐活动增多,特别是即将到来的世界杯足球赛期间球迷饮酒观赛、庆祝活动密集,夜间酒后驾驶违法风险突出等情况,我市交警部门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统一部署,于5月25日至7月底集中开展酒驾醉驾毒驾夜查统一行动。5月25日至27日已开展第一次集中整治,接下来,每周的整治行动仍将保持高压严打状态。
整治“三个重点”
重点违法:酒驾、醉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
重点区域:城市特别是城乡结合部,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涉酒涉毒事故易发多发点段。
重点时段:夜查,特别是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世界杯足球赛期间。
今年以来,绍兴公安交警部门查获醉驾违法行为504起、酒驾违法行为2856起;5月25至27日集中夜查行动中,查获醉驾违法行为8起、酒驾违法行为504起。
全市交警部门查酒驾案例
越 城 区
查获时间:2018年5月17日晚20时
查获地点:绍兴府山西路西园门口以北100米处
酒精含量:34mg/100ml和102mg/ml
案情补充:第一次被查——驾驶员杨某在家中吃晚饭时喝了啤酒,后又与朋友相约去酒吧喝酒,在驾车途径府山西路西园门口时被正在设卡检查的交警拦下。当查出杨某属于酒后驾车时,交警告知其不得再驾驶机动车。
第二次被查——在第一次被查后,杨某因酒吧路程离查处地很近就离开走去了酒吧。当杨某从酒吧走出时已是18日凌晨,走到府山西路停车的地方,发现设卡民警已撤离,便心存侥幸,决定自己开车回家。00时25分,杨某在途径文渊路廊桥南坡处,被另一组正在设卡检查的交警查获。
柯 桥
查获时间:2018年4月17日中午11时40分左右
查获地点: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宾舍村附近
酒精含量:323mg/100ml
案情补充:2018年4月17日中午11时40分左右,柯桥交警大队钱清中队在辖区内开展酒驾集中整治,检查过程中发现一辆浙DA****小型客车驾驶员于某身上有浓厚的酒味,于是立即对于某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
诸 暨
查获时间:2018年5月8日00时12分
查获地点:诸暨市人民中路路段的新疆图拉江烧烤地方
酒精含量:215mg/100ml
案情补充:2018年5月8日00时12分许,诸暨市公安局交警城区中队在诸暨市人民中路路段的新疆图拉江烧烤地方勘查事故时发现事故车辆驾驶人赵某身上有浓重的酒味,于是对赵某进行了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测试结果为244mg/100ml,后经血样检验结果为21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上 虞
查获时间:2018年5月25日晚10时30分许
查获地点:上虞区人民大道西段贺盘村路口
酒精含量:23mg/100ml
案情补充:5月25日晚,上虞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开展酒驾整治集中统一行动。邓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无号牌摩托车,车上乘坐邓某老婆和小孩,沿人民大道西段由东向西行驶。10时30分许,邓某见前后有交警设卡检查,欲调头逃离,被交警当场制止、查获。现场执勤交警指出邓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及后果,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暂扣车辆,作进一步处理。面对违法事实,邓某开始后悔。
新 昌
查获时间:2018年5月10日19时25分
查获地点:新昌县七星街道老104国道——演溪路路段
酒精含量:96mg/100ml
案情补充:新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新昌县七星街道老104国道——演溪路路段执勤时,发现浙DDE***号牌小型车辆的驾驶员王某酒气较大,于是对王某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
嵊 州
查获时间:2018年5月18日晚20:58时
查获地点:嵊州大道308号
酒精含量:35mg/100ml
案情补充:嵊州交警大队剡湖中队民警在嵊州大道308号路段查处酒驾时,发现驾驶浙D63E05号小型普通客车的张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为酒后驾驶。后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张某分别于2014年3月3日及2017年11月23日两次酒后驾驶被查获,并于第二次酒驾被查获后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张某因再次酒后驾车及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被处以行政拘留13天及罚款2900元的处罚。
“酒驾、醉驾、毒驾”如何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车辆驾驶人员: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车辆驾驶人员: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涉毒后驾驶机动车的车辆驾驶人员: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绍兴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酒驾醉驾毒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对查处的酒驾、醉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将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公开公示,实施联合惩戒。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的酒驾醉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将及时通报给纪检监察部门,实行严肃处理。对查处的醉驾刑事案件及其他符合行政拘留处罚的案件将实行快速立案快速办结。坚决做到检查到位、处罚到位,决不放过一个嫌疑人,决不放过一辆嫌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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