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缴物业管理费引发的纠纷官司并不少见,近日,我市嵊州一起物业费纠纷案引起关注。该案的原告并不是物业管理公司,而是湖都花苑小区业委会,将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告上了法庭。
原来,该小区建成后没几年,物业公司就从小区退出。小区召开了业主大会,决定由小区业委会对小区行使管理和服务,物业费、停车费的收费标准也得到了业主们的同意。业主大会约定,业委会所收取的费用全部用于小区的公共开支,业委会的成员只是义务服务。
在湖都花苑小区,大部分业主都能按时缴纳相关费用,但有几位业主多年甚至从未缴纳过物业费。今年以来,小区业委会对未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先后进行了悬挂物业费收费横幅、上门催收、在业主门口张贴催缴温馨提醒、电话催交,直至通过业主单位提交催缴通知书等多项措施。有部分业主补交了物业费,但依然还剩16户业主未缴纳,小区业委会最终决定走法律程序,将这几位业主一一告上法庭。
第一位被提起诉讼的是一位7年未交物业费的陈姓业主,在业委会提交给法院的相关材料中,包含了诉状、物业费催交通知、欠费记录登记表。据了解,陈姓业主认为自己不交物业费是有理由的。他觉得自己是个体经营户,白天都在外面做生意,晚上只是回小区睡个觉,并未享受到小区业委会的服务,所以拒交费用至今。
《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赋予了业主委员会在其决议和管理职能范围内的诉讼主体地位。陈姓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的行为,侵犯了小区其他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委员会可以作为原告主张业主的共同利益。市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立案审理。接到传票没多久,陈姓业主找到小区业委会,主动要求缴清多年来的费用共计1715元,对此,小区业委会表示接受并决定撤诉。
经过小区业委会的这一次“雷霆”行动之后,又有四五位业主主动来到业委会办公室要求缴清拖欠的物业费。对于余下几位欠费的业主,小区业委会张主任表示,会继续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到所有业主全部缴清物业费,为湖都花苑全体业主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生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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