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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集邢平锋、马科佳、应龙、邢科峰、朱胜东、李东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2020-10-21 22:22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未知    阅读:744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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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目前,嵊州市公安局正在侦办以邢平锋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案件,该团伙长期在嵊州以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手段,多次实施暴力讨债的违法犯罪活动。团伙成员邢平锋(男,42岁,绰号“平佬”,嵊州市长乐镇大昆村人)、马科佳(男,37岁,嵊州市长乐镇里水口村人)、应龙(男,33岁,嵊州市长乐镇坎一村人)..

      目前,嵊州市公安局正在侦办以邢平锋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案件,该团伙长期在嵊州以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手段,多次实施暴力讨债的违法犯罪活动。团伙成员邢平锋(男,42岁,绰号“平佬”,嵊州市长乐镇大昆村人)、马科佳(男,37岁,嵊州市长乐镇里水口村人)、应龙(男,33岁,嵊州市长乐镇坎一村人)、邢科峰(男,39岁,嵊州市长乐镇合山村人)、朱胜东(男,43岁,嵊州市长乐镇黄金仲村人)、李东(男,45岁,嵊州市贵门乡金银坞村人)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已抓捕归案,为查清该团伙全部违法犯罪事实,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敦促曾经参加过该犯罪团伙的人员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争取依法从宽处理。

  二、希望曾被该犯罪团伙侵害过的企业和个人,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或拨打举报电话。

  三、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检举揭发邢平锋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公安机关将视情给予奖励。

  四、帮助犯罪嫌疑人掩盖犯罪事实,企图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五、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身份情况予以绝对保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或者趁机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举报电话:嵊州市公安局扫黑办:0575-89305110;梁警官:159 6853 7363;裘警官:18258590110

  举报信箱:嵊州市剡湖街道官河横路258号,嵊州市公安局扫黑办收,邮编:312400

  嵊州市公安局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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