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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交警昨起开展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2020-07-02 21:31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未知    阅读:299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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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违法载人 不戴头盔 逆向行驶……这些交通陋习都将被处罚 未佩戴头盔 昨日上午8点左右,在仙湖路和兴盛街交叉口,一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市交警大队三江中队交警处以20元的罚款。他也成为了《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我市首位被处以罚款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当天上午,我市交..

违法载人 不戴头盔 逆向行驶……这些交通陋习都将被处罚

未佩戴头盔

  昨日上午8点左右,在仙湖路和兴盛街交叉口,一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市交警大队三江中队交警处以20元的罚款。他也成为了《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我市首位被处以罚款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当天上午,我市交警大队共组织200多名警力,赴全市25个点,对骑车带人、不戴头盔、逆向行驶等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开展了上路集中整治行动。

 

逆向行驶

  市交警大队三江中队副中队长赵康告诉记者,他们在检查中发现,大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能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但仍有部分市民没有戴头盔或者没有正确戴头盔。针对这些现象,执勤交警都现场进行了教育和罚款。“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重点。希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能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赵康表示。

违法载人

  据悉,6月30日晚,市交警大队共出动120名警力,在市区6条主干道路口,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逆向行驶、违规载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陋习进行劝导和整治,并对7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进行了宣传,大部分市民对《条例》的实施表示理解和支持。

  接下来,市交警大队将继续对常见的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行为进行高压查处,为全市营造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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