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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断海南:一个跨国公司来华投资的悲哀遭遇!

2020-05-11 19:13    来源:神州法制网    作者:未知    阅读:339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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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合法利益,加快复工复产,是当下我国政府的严厉要求,尤其对海外来华企业政府更是以各种举措为其逢山开路、遇水搭桥。旨在庄严向世界宣告中国政府改革开放的政策永远不变!然而,海南省海口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龙华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和龙桥镇政府便上演了枉顾国策、公然侵害来华企业合法权益的丑陋一幕!

强拆后的现场

2017年8月,为参与我国一带一路发展,国际跨国公司——联运公司计划在广东省设立总部。考察期间,有朋友向该公司代表推荐了冯小刚和华谊兄弟开发的位于海南海口市龙桥镇的海口观澜湖小区。买名人开发的楼盘放心!当下,名人无疑是最闪亮的金字招牌,何况中国知名导演冯小刚!

如果有人对观澜湖小区不熟悉,那么,由冯小刚导演的电影《私人定制》大家一定非常熟悉,该小区就是电影《私人定制》的拍摄基地,在冯小刚电影公社附近,可见要多风光有多风光!

《私人定制》的剧照该房屋原型

本打算在广东省深圳市或广州市成立外资企业并进行考察时,因朋友推荐海南观澜湖项目后,该公司代表急匆匆从广州赶往海南看房,发现地段、环境都不错。尤其房内挑高7.6米,可隔开做两层使用,非常适合作办公场地之用。最令人心动是,还赠送面积,允许改扩建。销售经理林某更是热情介绍:只要不超过院墙范围,向物业提供图纸和施工方案经过物业公司经理签字批准后就可以改扩建。其时,开发商至今仍打出的口号就是“90平方转200平方”。林某边说边带她看了邻近几家已经改建扩建和正在改建扩建的房子。经过装修之后的房子精美且高端大气。于是,该公司代表毫不犹豫代表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只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为240.83平方,而未约定赠送的地下室、游泳池、花架、露台等部位,单价为61454.14元/平方,总价为1480万元。

正在改建扩建的别墅

已经改建扩建完毕的别墅

已经改建扩建完毕的别墅

麻烦装修路

令该公司没有想到的是,钱付完后,麻烦却接踵而来了!拿到钥匙后,开始与物业沟通装修事宜。然而,物业却一改付款前的殷诚与热情,爱理不理。且以各种莫须有的理由拒绝批准装修。该公司实在耗不下去了,遂委托茂名市某建筑公司负责沟通和施工事宜。后双方达成“密约”:房屋装修所有材料由物业指定供应商,物业负责办理好装修手续!即便如此,装修还是很不顺利。施工期间还是不时停工。例如:上级前来检查,哪怕一个小科员前来检查都要停工。事已至此,该公司只能把苦咽在心里!然而,更悲哀的还在后头!

催命告知书

2019年12月12日,海口市龙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突然下发了一纸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告知书如平地起风雷让人惊诧不已。

告知书抬头是:N520业主;称:“你(单位)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在龙桥镇观澜湖大宅11栋建设房屋,违建面积1200平米,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本府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在3日内自行拆除,逾期将依法处理。落款是龙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公章是龙桥镇人民政府”。手续齐全的房子,怎么到手就成了违建?望着那一张红本本,该公司代表好想哭。如果是违建,红本本又是怎么下来的?亦或龙华区规划局当时是怎么审批的??

龙桥镇人民政府12月12日出具的第一份告知书

然而,世上没有最奇葩,只有更奇葩!该公司套内面积为240.83平方,层高为7.6米,后改为两层,加上物业赠送的面积合计也仅600平方左右。那么,1200平方究竟是如何计算出来的?该公司十分不解!他们研究后一致认为,他们有中国政府颁发的产权证书,该区域土地也有中国政府部门批准合法文号。他们断定自己是合法建筑,是合法房产!试问,如果违反了城乡规范法,那红本本又是如何通过各政府部门层层审批的?他们不相信一个镇政府可任意执法?他们不相信难道它的权力比中国国法还大?他们也不相信中国政府的营商环境如此之差,这样岂不与中国政府的对外宣传的良好形象相去十万八千里?其次,该告知书落款是龙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加盖的是龙桥镇人民政府的公章,更为严重的是被告知的户名与业主名称也不对,书写和文字表述不规不范,张冠李戴,显然搞笑违法!因此,该公司收到消息后并未置之未理!而是积极与龙桥镇政府协商、沟通,并进行整改措施包括封闭开发商赠送的地下室和游泳池等。

12 月 18 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也许是因为他们并不熟悉中国国情,事情却不如他们所愿。2019年12月18日,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人民政府又下发了第二道行政处罚告知书(海龙桥法罚字【2019】第520号),这次的被处罚人又是:香港联运公司(N)520室,亦非该公司名称,内容如出一辙,距离第一份公证书的时间仅仅相隔6天。

此时,该公司也隐约感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于是,该公司代表连忙向物业和开发商询问:房子是不是违法?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直接回答:如果违法,产权证怎么来的?我们完全合法!既然土地合法,建房合法、买房合法、装修合法,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个问题?该公司代表百思不解。不禁又问:是不是他们赠送的那几十个平方的面积加盖了!物业和开发商当即否定,“在这里改建扩建的不是少数,在这个区域人人加盖,有的加盖几百上千个平方,你加盖了那么几十个平方……”。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该代表心中的疑问和不安终如一块沉重的石头落了地。但事情的复杂远比他们想像更复杂!

1224日的告知书

1480万购买的房子没了

12月25日,龙桥镇人民政府又下发第三道告知书,这次的当事人却又变成为:N520业主。更非该公司名称;内容还是和前两道如出一辙……。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府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力”。然而,当日上午,龙桥镇政府却在既未通知该公司代表、也未通知其公司的情况下,来了近百人,有的身穿蓝色城管制服,有的着黑色和白色服装,来了之后便开拆。该公司代表在接到物业电话后匆匆赶到现场,但拆违人员不容其分辩,强行将他和装修人员强行隔离后强行强拆,一直拆了3天才算结束。室内相关物品及装修材料等等也未依法妥善安放及保管,相反,任由强拆人员自行裝载而去。某拆违者公开说:“谁叫你们不知道送礼,花上几十万就没事了。当初是物业剥你们的皮,现在是轮我们剥你们的皮了。”至此,该跨国公司斥资1480万购买的办公场所被夷为了平地,包括装修及各项耗材等相关费用总计高达3000余万元!

已经取得的不动产权证

尊重和保护跨国公司合法利益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笨,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和经济任务。对外树立国际良好形象,对内促进国家经济生产。拥有红本本,却成了违建?令该公司不解的是,既然告知书明确载明限期三天内自行拆除,为何当日就匆匆拆除?且直接剥夺其申诉的权利?尤其重要的是违建部分只有几十个平方,为何连同主体一并拆除?是否合乎法理公允?既然在观澜湖小区内只要入住的业主几乎户户改建扩建,有的多达几百平米甚至上千个平方,为何能够安然无恙!不是户户全部拆除?海口市、龙华区以及龙桥镇人民政府是否涉嫌选择性执法?令记者不惑的是甚至在观澜湖小区内很多尚未装修的原始房屋也贴上“违法建筑”告知书!

手握红本本却保不住自己的房子,叫人情以何堪?让来华投资的外国企业情以何堪?针对该公司反映的问题以及观澜湖小区现状,国家级媒体曾派记者采访龙桥镇人民政府、龙华区人民政府、以及城建、规划、国土、城管等相关部门,并递交了采访提纲及相关材料。但时至今日仍没有收到任何回复。为何海南省海口市政府、龙华区政府和龙桥镇政府部门不能直接面对记者提出的问题,还是内有隐情?针对观澜湖小区的开发商从取得土地使用权、规划审批、房屋验收、批准预售、发放房产证再到认定违建并强制拆除等一系列环节,是否存在违规?是否存在某种交易或其他不为人知的内幕?

请问:海南省及海口市相关部门,姑且不论其是否属于违建,海口市、龙华区和龙桥镇人民政府认定的“拆违”程序是否合法?强制拆除的行为是否公允?强拆之后任何处置?毕竟是通过合法途径购买的房屋,且已经取得不动产证权证书,是否允许重建?重建是否需要审批等等?政府守法,则民众守法!政府依法,则民众之幸!千里之堤,溃于蚊穴,不可不察!侵害的不仅仅是一个外资企业的合法利益,损害的却是我国政府的形象和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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