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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盂县:东梁乡“十月初一”频起大火 凸显禁烧监管乏力

2019-10-28 16:19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未知    阅读:1244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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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0月28号上午10时许,山西盂县东梁乡发生多起火灾。东梁乡政府所在地东北方向玉米田起火,火势借着大风滚滚的浓烟升起有几十米高,火势扩展到有百十余亩面积。10时50分左右东梁乡外环玉米地里也发生火灾,现场看到有身着橘黄色衣服的专业灭火队员在奋力灭火。

 

       东梁乡当地正值秋收扫尾,同时又恰逢传统的十月初一,是祭拜先人的日子。然而秋收后的玉米秸秆若尚未干透,一旦发生火灾,燃烧后的秸秆经不完全燃烧会产生大量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在阳光作用下还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物臭氧等。

       秸秆燃烧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达到高峰值。由此可见,秸秆焚烧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1)造成雾霾天气,并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与其他生物健康形成威胁;(2)引发火灾,造成经济损失;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3)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

 

       2018年,《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正式对外发布,明确全省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决定》对小麦、玉米、高粱、水稻、薯类、油料和杂粮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都作出明确规定。


       然而,盂县东梁乡政府视而不见,乡村干部对秋季农田火灾防范存在严重失职,对禁烧工作落实不到位。人们不禁要问:东梁乡短短一上午就发生多起大火,是疏忽了禁烧工作?还是宣传不到位?还是把禁烧工作当做一纸空谈?关于禁烧,东梁乡政府是如何开展工作的?起火原因是什么?造成的损失有多大?相关责任人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这些,至发稿前还都是云里雾里,没见到有任何部门,任何机关,任何人做出回应,表示负责。作为纳税人的当地百姓,显然具有知情权,政府应该有个态度,不能浑浑噩噩的这样下去了。       

       据悉,山西省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采用了五种方式,即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分别规定了不同的扶持和鼓励政策,便于各地因地制宜,促进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


       那么,对此东梁乡政府是怎样落实的?相关信息何时公开?当地群众认为,在信息如此发达的现在,盖子是捂不住的,应该及时将信息公开,免得造成群众的恐慌。

       有的群众认为,农历十月初一东梁乡大火,凸显政府对禁烧工作监管乏力。还有的群众风趣地说:有一种官僚主义,叫忙忙碌碌的官僚主义。整天看他们忙忙活活的,其实都没忙到点子上,但愿东梁乡政府的领导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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