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10月1日,江西省安福县寮塘乡基建队队长曹胡生,原籍是湖南省安仁县,承建安福县农业银行家属房1栋4层 24套,主体建筑1900平方米,包工包料每平方米180元,其他附属建筑另算。
曹胡生严格把关,该建筑做工精细美观,博得县农行上下好评,但却受到县建筑行业个别人的妒忌,他们极力寻找曹胡生的违法违规行为。1986年8月22日,该工程即将完工的前夜,县公安机关以曹胡生有1000元的行贿问题对他予以收容审查。在关押的一年多时间里,这些别有用心的人多次唆使曹胡生同监房的坏人,用泥沙、水沙末等物无端残害曹胡生的耳朵等部位,欲置他于死地(现落得耳全聋、脑震荡等疾病)。后来才知道“得罪同行建筑人”,“你这样做工程,使同行人挣不到钱”、“你不快离开安福,那就没有尸骨了”
于是,曹胡生在1987年11月1日释放后就迅速离开了安福县。那时,曹胡生既没有结清县农行家属房约30万元的基建款,也没有付给40名农民工的工资和建筑材料款(总共30万元)。
30多年来,曹胡生躲在广东省多地务工,艰难度日。2016年9月,古稀之年的曹胡生赴安福县寮塘乡二次迁户口,以至出现在安福县和安仁县两地,大家才发现他还活着。当年的农民工和建材商纷纷向他要当年承建县农行家属房的工资和建材款。
迫于这种情况,曹胡生于2016年12月8日向县农行打报告讨要其款。当事人也多次去县、市、省农行反映实情,并已提交尞塘乡企业办主任、企业办会计、基建队队长等多份证据和当年的记事记账书证,还有当年的县农行施工员邹焕新提供他自出狱后没来农行结清该基建项目款的事实。整个工程近50万,曹胡生只领到预付款17.5万元。
而今,安福县农业银行领导见到这些证据后却说:“即使这些证据全是真的,我行无法付你的基建款。你不要常来农行,这样会影响我们的正常工作。”
难道这样的诉求不是正当的吗?曹胡生已有76岁了,他老泪纵横地说:“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安福县农行要实事求是,要敢于担当凭良心办事。群众利益无小事,老百姓做工的血汗钱要得到合理的补偿才对!”(齐宁 刘雷发 李慢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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