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广西贵港市平南县平南镇西山社区兆村三屯的部分村民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称,近年来,该村吴某荣强行霸占集体鱼塘700平方米进行填土建房,村民们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依法依规予以处理,但至今无果。
在一份题为《弘扬社会的正气,维护法律的尊严》的书面反映材料中,广西贵港市平南县平南镇西山社区兆村三屯的部分村民陈述了事情经过:2016年12月30日,村民吴某荣(男,75岁)强行霸占集体鱼塘进行填土建房等行为,本屯集体村民进行阻止无效。吴某荣带领几个儿子出来叫打叫杀,其长子吴某新扬言要找人收拾告状的群众。吴某荣则声称:我贪污国家补偿款个人财产2.57万元,谁人奈我何,已经买通关系了(详见2017桂0821民初2454号判决书及2018执29号公告,已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而上述每一分钱,都来自农民种田的国家补偿。
村民们向西山社区委员会反映此事,主任黄某发、支书郭某平当天未接电话,于是找到包片干部邹某容(从小在本村长大),邹某容说没时间来村里面了解此事。在兆村三屯法人代表程朝海的强烈要求下,邹某容与孔某林到达现场,但是邹某容与吴某荣不谋而合,不分清楚事实,说这是拆旧建新。村民们要求邹某容向平南镇政府汇报。
之后,村民吴宇才、程庆奔、程海东、程海坤、程海龙、吴钊昌等人到平南镇政府国规站反映情况,副站长谢某根 (吴某荣次子吴某伟的初中同学)以及工作人员蔡某海、罗某到达现场一会就走了。谢某根开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是拒绝给村民看,之后吴某荣无视镇政府人员以及村民们的阻止继续建房。2017年1月4日,村民们找到谢某根反映吴某荣继续侵权,谢某根叫找司法所,司法所又指到国规站,国规站指向社区,社区又指到司法所。
2017年1月24日上午,本屯村民程海敏等6人又找到了县群众信访中心进行登记并盖上大印,可是群众信访中心又把文件交给了平南镇司法所处理。2017年1月24日下午,吴贤海等6位村民到国土局监察大队交材料登记。
2017年2月7日,村民们来到国土局监察大队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向群众解释说:我上班第一时间移交到镇政府了,最终实权在平南镇政府,我已经把这件事的材料移交到国规站谢某根并要求立案处理此事。2017年2月8日,村民们找到谢某根,其对村民们的要求只是口头答应立案(实拍有视频为证)。之后村民又找到双违办,双违办叫找纪检,镇纪检部门的人员说这件事情应该找双违办问为什么不拆除明显违建。当日下午村民们到双违办,姓罗的领导解释说:没有司法手续、没有县政府的命令我没办法拆除,随便拆我要坐牢的。又去找县纪委,保安看了材料说是上访请村民们找镇长,然后村民们又找到镇长,镇长签字之后移交司法所部门处理此事,司法所副所长李某解释:“这是明显侵权,应该由国规站处理,不关我们部门的事。”又去找到镇长,镇长说我签字了没有理由,叫村民找司法,村民找到司法李某,还是不了了之。
2017年2月13日,村民吴传才(退休校长)、吴万才、吴贤海、程朝成、吴钊昌、吴炳昌到镇政府国规站要求谢某根处理但是不理睬,在谢某根与村民们发生对骂的情况下,工作人员罗某与蔡某海说不要吵架了,我们一会进去到现场处理,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编号: 2017001 )。之后村民找到村建站林站长,他说“你们应该让村委会盖章过来,我才会办理此事”,但是社区委员会黄某发解释说“我们这里不可以盖章,但保证让镇政府知道此事”。之后村民们再次找到镇纪检部门,镇纪检部门叫村民们回去开个会议。
2017年2月13日晚开会,共有43人在场,39名户主签字的一个会议记录,但此事还是没有得到解决;2月14日,村民们找到国土局李某锋。李某锋当着程海敏、吴贤海等5位在场村民的面开免提打电话给谢某根要求处理。之后,村民们多次找平南镇政府和西山社区国土局,仍没有结果;2017年2月下旬,村民们再次到县群众中心信访局,工作人员说没有拆屋还地的,要求村民找镇司法所快点处理进行阻止。司法所的工作人员郭某荣在玩手机,连反映材料都不看。如此这般,村民们每次反映情况回来,吴某荣看到哈哈笑……
由于一些部门的层层推诿,久拖不决,各种无奈之下,集体于2017年3月14日向平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月21日,听代理律师李某反馈消息,县法院民一庭长潘某柏与国土局主管部门沟通,说这是主管部门的职责,主管部门答应处理。潘庭长带上助理员一起多次找相关部门,被敷衍了事。潘庭长找到县领导,县领导责令如果2017年6月15日之前镇司法所不出手续,就对副所长李某进行追究。之后,司法部门也依法进行调查给予办理手续了。
2017年6月23日,潘庭长来到国土局,主管部门签收法院的司法建议书,建议内容为拆除惩罚。但是国土局再次转交材料给国规站谢某根处理,谢某根还是不理会;7月25日,潘庭长带上法官和助理又再次找到县领导,县领导责令国规站限5-10日内将所有调查案卷材料上交国土局或县政府进行盖章,否则对国规站办事人员进行处理;7月26日,平南镇国规站工作人员通知法定代表人进行笔录上交;潘庭长带上助理多次到国土局追国土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9月18日,国土局出具了“平国土资罚决字(2017) 2625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吴某荣在签收了文件之后不履行国土局的文件,继续装修。
2017年10月9日,律师李某要求本屯撤诉,理由是两家单位不可以同时办理同一个案件,因为国土局的文件已经产生法律效力;10月10日,程朝海签字撤诉;11月份,吴某荣继续填鱼塘扩建面积。
2018年2月12日,吴某荣搬入新居。5月2日,吴某荣继续填土,对村民们说没人敢拆他的房子,如果房子被拆会有几十人被他拉下马。目前,被其强行霸占的面积约700平方米。
纪委的工作人员要求村民不要和吴某荣发生正面冲突,说政府会处理请耐心等待。2018年7月中旬至9月上旬,村民们多次向平南县纪委反应情况,9月17日县纪委调查反馈的信息是:国土局2018年1月4日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1月11日法院受理,2018年3月5日法院裁定结果是“由平南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强制拆除”。建议村民找平南县政府询问或者向上一级相关部门反映。
2018年9月26日上午,村民们到县政府办公室和相关部门询问情况,都说没有收到法院的文件,又去找纪委,之后找国土局,国土局说我的工作已经做完了申请法院了,要求找法院,法院答复说村民们不是原告,国土局是原告,要求找国土局。下午再次去县政府,问遍各部门都没有收到。如此一次次反映,一次次期盼,一次次失望;9月27日和10月8、9、10日,代理律师李某与村民们也去了法院、国土、纪委、政府,都没有得到正面的答复;10月15日,县纪委来电说正在与相关单位协调请耐心等待几天,协调好再来电通知集体;10月26日,县纪委确定法院已经把裁决书送达县府办了;11月5日到县府办询问,二秘三秘督察室都没有收到法院的裁定书,把与纪委的通话录音播放出来给工作人员听,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把登记簿查看都没有收到。
2018年3月1日向县纪委,5月21日再次也向市纪委实名反映平南县平南镇国规站谢某根拖案压案的问题,始终转回镇纪委办理。7月11日,经镇初步审核的答复是没有发现违规违法不作为问题;8月2日向区巡视组反映,9月27日寄信自治区监察厅、区信访局,10月12日再次向最高检求助,10月25日和11月5日、20日三次寄信向中央第二巡视组反映,始终没有得到妥善处理;今年以来,兆村三屯的村民们又多次找到当地有关部门反映诉求,有关部门只是口头答应处理,告知村民县有关领导已经要求国土局与平南镇政府处理,但至今仍无进展。
让兆村三屯的全体村民们感到不解的是,法院对此案裁定拆除判决已经一年多,为什么一些部门总是互相推委,为什么生效裁定却迟迟得不到执行?为什么村民到一些部门询问情况进展,总是敷衍了事?村民是弱势群体,在这次全国范围内的扫黑除恶和打击“保护伞”的工作中,恳请领导对此予以高度重视,督促有关部门不要再玩文字游戏敷衍了事,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依规回应村民们的合理关切,维护村民们的正当权益,还村民一个安宁、和谐、平安的环境,否则部分村民把集体土地各占一方据为己有,哪有和谐安宁的村民生活。(崔秀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