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自从范冰冰事件之后,偷税漏税被热炒了一段时间,成为了各类网站、报刊的热门话题。相关企业、个人以及知名人士等纷纷被举报存在偷漏税嫌疑。然而,近日媒体接到了的一则举报材料,当事人竟然是举报某地镇政府存在漏税嫌疑,且偷漏税涉及的收入达一千八百万之巨。这一信息,瞬间在本刊编辑部引起轩然大波。且不管此信息的真实性如何,但从其行为,可感知当前政府依法治国的理念已深入民心。而这一信息无疑是极具新闻价值的。
近日,本刊工作邮箱收到一封来自常州武进的举报信息。来信中热心网友告知我们,他发现该区下辖湖塘镇政府存在偷税漏税的嫌疑。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热心网友反应的问题源自一份湖塘镇财政局局长2018年度的财政工作报告。报告中有一条关于政府非税收入的内容,他认为缺少部分内容。据他所知,该镇辖内资产管理公司在收取房屋租赁金后,没有向税务机关照章缴纳房屋租赁税,已涉嫌偷税漏税等一系列违法行为。而这经营性收入,已高达1800万元。据了解,这部分收入湖塘镇政府并没有走财政申报程序,上缴财政。为此,他认为湖塘镇政府存在偷漏税嫌疑。希望本刊报道并通报有关税务机关,以捍卫税收征管法的严肃性。
那么,湖塘镇政府2018年究竟是否存在1800万经营性收入?而政府的经营性收入又是否该缴纳税收,又该缴纳哪些税种?多少税率呢?带着种种疑问,本刊工作人员决定前往江苏常州进行走访调查。
4月18日,本刊工作人员一行来到了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办公楼里进行调查走访。通过党政办工作人员介绍,本刊人员找到位于镇政府办公楼大门右侧的镇财政分局,向局长恽晓明了解情况。恽局长听闻工作人员来意后,很是客气地介绍说这个事情他不清楚,涉及经营性收入,由镇内资产管理公司统一管理,具体情况你问他们去吧。当问到资产管理公司每年的收入报表难道不汇总财政局吗?恽局长面色一愣,略显僵硬的告知“没有”。随即,本刊工作人员转换话题问道,资产管理公司的位置,告知在镇派出所隔壁的星湖大夏。
当即,本刊工作人员一行又驱车来到星湖大夏四楼,找到了湖塘镇资产管理公司。一位自称资产公司综合办的女性工作人员接待了本刊,在请示过领导之后,对本刊进行了解答。问及2018年房屋租赁收入及其他经营性收入时,这位李姓工作人员支支吾吾,并解释说这个事请你们联系镇新闻办,具体数字我们会给他们,按程序我们没权对外披露;
本刊接着问道,你们的财务报表需要向财政局汇总吗?对于此事,李部长(后来从门口公示牌中发现)信誓旦旦,言语诚恳告诉本刊,“财务报表我们每年都会汇总镇财政局的。”且不管结果如何,就财政局与资产管理公司之间两者截然不同的表达结果,就让人不禁心生疑窦。
当本刊仔细审阅湖塘镇政府2017及2018年度财政工作报告,发现两种截然不同报告风格。在2017年度财政报告中,恽局长开宗明义,很是直接的告知代表2017年度全镇完成全口径财政收入23.16亿元,其中国税13.3亿元、地税收入8.45亿元,财政口非税收入0.62亿元、镇级非税收入7877万元(其中:事业单位上交收入5877万元,教育、基础设施配套费350万元,利息等其他收入1650万元)。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82亿元。在这份报告中,本刊还大概还能看出基本收入来源及明细,只是不知道其中收缴的土地年租金1380万元究竟算在哪个部分?
当本刊看到2018年度财务报告时更是蒙圈了,只见恽局长在报告中指出,2018年度全年预计完成全口径财政收入29.5亿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56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6.1亿元<笔者纳闷这是地税还是国税还是包括整体税收收入?>以及教育费附加收入4590万),完成区下达任务的115%,完成镇人代会任务的115.6%。那么,非税收入部分怎么没有体现呢?仔细阅读报告后发现,在后面有所体现,“组织非税收入5695万元”(不知此非税收入是属于2017年度报告中的财政口非税收入部分还是属于镇政府非税收入部分?)收缴土地年租金3596万元。
综合两份报告,本刊不难发现,在2018年度财政报告中可见恽局长极其不负责任,语言表达逻辑混乱,数字含糊不清,概念混淆。报告中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早在2011年就被改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了,可是不知为何,恽局长还存在这样的疏忽?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包括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以及社会保障预算。为了避免与预算体系中其他预算收入混淆,从2012年起,各级政府一般预算收入改称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在口径上与2011年以前的“一般预算收入”相同。
在这里,本刊不禁好奇的想问问恽局长,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都降低的情况下,湖塘镇的财政收入是如何稳步提升的呢?还有近13亿的收入又该如何体现?还有就群众举报的房屋租赁金收入部分,究竟是否属于非税收入,它的具体数目有是多少?
在此,本刊恳请湖塘镇政府及湖塘镇财政分局,能给广大群众一个合理而又明确的解答,不能都是糊涂账,不能打马虎眼,要确保国家税收的权威性和利民性。
编后语:截至发稿,本刊编辑部多次与武进区宣传部沟通,希望湖塘镇政府就稿件中提到的有关疑惑做出解答,但至今未有任何回复。不知湖塘镇政府究竟是出于何种目的,竟然如此藐视媒体以及上级宣传部门的要求?细心网友发现,本稿公示的两份公告,其中的一份却在网站中无法查询到了,不知究竟又是何种原因?是人为故意为之,还是工作疏忽?希望上级部门尽快调查落实相关失责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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