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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对电动自行车骑行纳入交管对象

2019-03-11 09:29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未知    阅读:117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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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昨天上午,柯桥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佩戴头盔暨文明出行实践活动启动仪式在蓝天广场举行,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傅纪明参加。 近年来,全区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突出,且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其中2016年全区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46人,2017年为49人,2018年达到了53人。 柯桥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电..

      昨天上午,柯桥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佩戴头盔暨文明出行实践活动启动仪式在蓝天广场举行,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傅纪明参加。

  近年来,全区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突出,且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其中2016年全区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46人,2017年为49人,2018年达到了53人。

  柯桥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电动车交通事故伤亡者极大部分都是颅脑受到伤害,为有针对性地落实预防措施,共同推动实现全区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断崖式”下降及“平安柯桥”建设,活动通过“警保联动”,现场向市民发放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1000顶,今后将累计发放头盔10000顶,并呼吁公务人员、教师、学生及家长、社区干部、外卖小哥、快递小哥等群体示范带头,在骑行电动自行车时自觉戴好安全头盔,以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同时,交警提醒广大市民,目前,正处于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过渡期登记工作同步展开时期,4月15日后,对驾驶不符合新国标且未进行备案登记电动自行车的,通过属性鉴定,将按机动车无证驾驶处理。同时,公安交警将同步加大路面检查力度,实行现场严管,对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进行严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营造文明交通氛围,促进全区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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