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姚锦旗被引渡回国
2018年,浙江省惩治腐败的意志一如既往坚如磐石,脚步一如既往铿锵有力。
“打虎拍蝇”力度不减节奏不变
全省共16650人被党纪政务处分
纵观2018年,省纪委省监委严打“老虎”态度鲜明,一寸不让,半步不退。
1、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总工会原主席苏利冕,于2018年6月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
2、绍兴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何加顺,于2018年7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3、浙江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翁云翔,于2018年10月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4、省财政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钱巨炎,于2018年10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
每一起案件,都彰显了省委和省纪委省监委惩治腐败的力度和决心。
据统计,2018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63068件次,同比下降3.2%;立案17544件,其中地厅级52人、县处级490人,同比分别增长6.5%、126.1%和104.2%;党纪政务处分16650人,同比增长1.3%;移送司法机关709人,同比增长166.5%。
密织“天网”精准“猎狐”
追回19名在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
11月30日,“红通”逃犯,新昌县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姚锦旗被引渡回国。
姚锦旗案件成为国家监委成立以来首例成功引渡的职务犯罪案件,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例从欧盟国家成功引渡的职务犯罪案件。
密织“天网”,让外逃贪官无处遁形。截至2018年12月,浙江省成功追回“百名红通人员”4名,中央追逃办挂牌督办的我省35名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存量已减少到7名。
努力打破越往后越难的困局,合力攻坚,全年共追回在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9名。其中,中央挂牌督办人员4人,从境外追回5人。
国家监委等五部委2018年8月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以来,我省已有5名在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投案自首。
进一步健全防逃机制,纪委监委、组织、公安、检察、金融等成员单位共同构建追逃防逃责任体系,在减少外逃存量的同时,努力遏制外逃增量。
相关部门协作开展出国(境)情况调查,对案件当事人或涉及重要案件的相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严防外逃。同时,严格执行出入境证件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将监督重点从党员领导干部向全体党员干部覆盖,并组织专项检查。
2018年,全省继续保持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零增长”。
让震慑常在形成长期效应
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
坚持用好警示教育这一纪委监委的“独门武器”,全力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2018年以来,省纪委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先后组织拍摄了陈才杰、金谷、苏利冕、钱巨炎、何加顺等5名违纪违法省管干部警示教育专题片。
《警钟长鸣》第五期节目《掩耳盗铃难逃法网》揭示绍兴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何加顺的堕落轨迹
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中,认真领会上级精神,充分利用忏悔录、公开庭审、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对照检查,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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