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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两干部侵害群众利益被处分!实名曝光!

2018-10-28 21:03    来源:绍兴头条    作者:未知    阅读:779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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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昨天,中共诸暨市纪委、诸暨市监委发布了《关于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实名进行通报! 通报一 浣东街道城东村原党支部负责人吴善灿扰乱他人施工索要财物问题。 2014年8月,浣东街道城东村新塘顶自然村村民吴明某等人承包了该自然村房屋征迁建筑垃圾清运工程。时任城东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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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中共诸暨市纪委、诸暨市监委发布了《关于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实名进行通报!

    通报一

浣东街道城东村原党支部负责人吴善灿扰乱他人施工索要财物问题

    2014年8月,浣东街道城东村新塘顶自然村村民吴明某等人承包了该自然村房屋征迁建筑垃圾清运工程。时任城东村村委会主任(换届选举后任村党支部负责人)的吴善灿,为达到分红目的,指使本村村民吴建某等人扰乱吴明某等人正常施工,并向其索要现金5万元。

    2018年3月21日,中共浣东街道党工委给予吴善灿开除党籍处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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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片

    通报二

东白湖镇雄踞村原党支部委员、文书吴金明违规获取危旧房改造补助款问题

    2010年,在东白湖镇雄踞村危旧房改造申报工作中,吴金明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向东白湖镇政府争取自家危旧房改造名额,并以其妻子名义获得危旧房改造补助款1.4万元

    2018年9月18日,中共东白湖镇纪委给予吴金明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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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片

    这两起典型案例,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影响较为恶劣,必须依纪依法惩处。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吸取教训,认真践行党的宗旨和优良作风,严格遵纪守法,谨慎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发力、向末梢延伸。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民生领域,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监督执纪问责,紧盯各类“微腐败”,管住公权力,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寸步不让、一查到底。

    群众利益无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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