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各级质监部门不断加大执法打假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领域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严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切实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9月29日,省质监局正式公布了2016年一季度至今年三季度查处的十一起典型案件。
具体为:曹剑民、曹雪明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冯伟卫、潘燕珍销售伪劣产品案;爱沃实业(杭州)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生产危化气雾罐案;温州市德轩防爆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生产冒用他人厂名的防爆控制箱案;陈永华假冒注册商标案;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永康久木花田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灯笼电源线两脚插头案;宁波诚拓纺织品有限公司非法安装使用简易升降机案;诸暨市超灵机械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电动单梁起重机案;湖州南浔达平纺织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棉被案;江山市孙江伟(个人经营)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出厂、销售不合格塑料管道阻火圈案等。针对以上违法案件,各县市质监局均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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