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嵊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贯彻落实“放心消费在嵊州”行动,确保前阶段企业无理由退货社会承诺工作取得实际效果,切实增强消费者获得感,市市场监管局正在组织开展回访工作。
回访主要针对2017年8月29日我市“万家无理由退货”承诺百城联动活动上公布的111家企业,检查企业是否将无理由退货自我承诺内容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摆放、张贴、悬挂或展示(网店是否在主页或具体商品页面有无理由退货的具体说明),承诺内容是否基本规范,即退货商品是否具体明确且品种范围上有一定覆盖面,退货时限是否明确具体且在七日以上(含七日),退货条件是否明确具体(网店退货承诺是否符合或高于优于《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规定)。
下阶段,各市还将进行交叉回访,由宁波回访组对我市企业进行检查,加快形成全省主要消费场所处处都可退货的优良消费生态,更大范围惠及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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