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家住越城区的赵女士反映,8月7日下午,她和朋友在绍兴银泰城逛街,把车停在了金时代广场地下停车场,离开时她用手机扫码支付了停车费。但是8月11日下午,她又收到了ETC的扣费短信,发现又被扣了一次停车费。
记者核实:赵女士的微信交易记录显示,8月7日15点37分,她用微信支付了10元停车费。“那天我大概停了3个小时的车,离开的时候看到停车场里张贴着付停车费的二维码,为了快速过闸,我提前支付了停车费。停车场也是这么宣传的,提倡先交费,避免在过闸时造成车辆堵塞。”赵女士回忆,“当时我看到该停车场有即将开通ETC付费功能的宣传,我想着‘即将’就是还没开通,就微信扫码付了停车费。”
结果4天后,赵女士突然收到了银行发来的ETC扣款短信,上面写着她的车辆在浙江绍兴金时代地下停车场消费了10元。“我才知道这个停车场的ETC功能已经开通了,且在我用微信付过停车费的情况下进行了扣费。”赵女士认为,既然她已经用微信支付交费了,ETC就应该识别到这辆车无需付停车费。于是她在“浙江ETC”微信小程序上进行了申诉。
8月12日上午,赵女士发现她没有收到任何处理的通知,小程序就显示已经“结案”了。后来她给ETC的服务热线打了电话,对方告诉她相关申诉已经转交给停车场了,停车场会联系她的。“但是停车场并没有联系我。
记者来到金时代广场地下停车场,看到其缴费二维码上写着一个电话号码,于是记者拨通了该电话。工作人员杨女士接听了电话,她告诉记者,只需告诉她车牌号和停车日期,待她查明确有两笔收费后,扫码付费的款项会“原路”退回。
杨女士还表示,该停车缴费系统于8月11日进行了升级,对于已经扫码支付了停车费的车辆,ETC不会再次扣费。除非车主在ETC扣费的同时扫码支付了停车费。若有车主发现自己二次缴费,可拨打二维码上的电话申请退款。
8月12日下午,赵女士告诉记者,她已经收到了10元退款。
文明上网 客观留言 严禁造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