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今年有望通过城乡公益性岗位实现就业。近日,我市印发《绍兴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提质扩容行动实施方案》,计划开发3000个城乡公益性岗位,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200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1000个,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绍兴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是在2000年后开始设置城乡公益性岗位,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城乡公益性岗位不断萎缩,目前全市在安置的困难就业人员共250多人,主要是一些低保或低保边缘户在社区或村居从事保洁、保绿、保安等工作。
为提高公益性岗位的保障力度,根据新方案,绍兴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将在保障对象、保障岗位以及保障待遇方面进行提质扩容。
保障对象方面,新增超龄就业人员(指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农村低收入人员)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保障岗位新增网格员、疫情消杀等岗位,今年岗位设置侧重于服务乡村振兴、卫生防疫、扶老助残、劳动保障、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管理维护等领域;待遇方面,全市统一标准,非全日制岗位按照绍兴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补贴,全日制按照绍兴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另外,乡村公益性岗位应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困难就业人员如何申请公益性岗位?根据方案,各区、县(市)按年度发布城乡公益性岗位需求公告,采取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县(市)审批的方式组织上岗。城乡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由镇(街道)统一负责,村(社区)参与做好需求摸排、人员组织、日常管理等工作。为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我市将应用浙江数字人社工作台就业集中系统,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建立动态管理服务机制,实行岗位和人员“双实名”管理。
绍兴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各地正在登记有需求的就业困难人员,也希望我市各大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提供一些公益性岗位,帮助更多困难群众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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