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昨天,暨南派出所在驻市公安局纪检组的指导下,组织全体党员民警、辅警签订杜绝酒驾醉驾“六带头”承诺书。 通讯员 黄雨佳 摄
为切实保障大家的出行安全,6月开始,诸暨交警就在全市开展夏季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严防酒驾醉驾肇事肇祸。昨天,记者从诸暨交警处获悉,37天内查处酒驾241起,其中醉驾54起。
接下来,诸暨交警将继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要求,坚持日常严管与专项打击、集中整治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精准宣传、曝光惩戒相结合,定点查缉与流动执法、亮警巡逻相结合,全市每日常态化设立执勤点开展整治,每周组织开展2次以上集中整治行动,每月按照上级要求部署统一行动,高频次推进酒驾醉驾整治行动,努力实现违法行为查处、禁酒驾意识“两提升”。
在我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
所以,别以为自己喝的是啤酒,或者自认为酒量好,只是喝了一点是没关系的,隔夜酒、隔顿酒更不能掉以轻心。否则,就会像下面3名司机一样,眼花缭乱分不清事物的动静,神志不清刹不住车。
啤酒黄酒混着喝,醉到来不及刹车
5月29日傍晚6点,王某和同事在陶朱街道银泰小区一起吃晚饭,直到晚上10点30分才尽兴而归。
期间,王某喝了6听啤酒、3瓶黄酒。晚饭结束后,王某驾车驶出银泰小区,打算与其中两名同事前往KTV唱歌。晚上11点57分,王某途径艮塔西路与西二环路路口处,撞上了正在等红绿灯的一辆机动车,造成了被撞车辆驾乘人员受伤和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时,我前面有辆车停着等红绿灯,由于我酒喝多了,一时分不清那辆车是在行驶还是停着的,当时车速大概是60码,连连刹车已经来不及了。”杨某一边回忆一边后悔莫及。
事发后,交警立即赶到现场对杨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14mg/100ml,后经血检结果为22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喝了啤酒再开车,车辆追尾
6月9日晚上7点,李某与同事在暨南街道朋友家吃饭,期间喝了几瓶啤酒。晚上8点40分,结束晚饭的李某驾驶轿车从暨南街道驶往绍兴市滨海区。
2个小时后,不胜酒力的李某在途径姚江镇东复线直埠大桥红绿灯时,与前方等红绿灯的车辆发生了追尾事故,所幸速度不快,无人受伤。交警赶到现场后,对李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发现酒精呼气测试为122mg/100ml,后经血检结果为12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醉驾晕了头,撞歪夜市大棚
7月3日凌晨3点40分,大唐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大唐街道永新广场的夜市附近,有一辆车子撞进棚里,车内的5人有不同程度擦伤,夜市大棚被撞毁严重。
交警立即出动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初步勘查后,又对肇事车辆驾驶人黄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51mg/1ooml,属于醉驾。
据了解,黄某当晚在大唐街道永新广场附近的夜市喝酒,喝了四五瓶啤酒后,驾车去附近的夜宵摊买吃的。在酒精的作用下,黄某晕头转向,看不清楚前面的情况,直接冲进了夜市大棚,导致整个大棚的钢架都被撞歪。
酒驾,这些后果你要知道!
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更是涉嫌犯罪。
酒后驾车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车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酒精还会麻痹人的心理、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