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魏女士开车从嵊州城区去三界,路过一个隧道口时压上了路中央一大块沥青,导致两个轮胎爆胎。“交警说我是主责,路政管理部门是次责。我觉得这不合理。”魏女士反映。
杨女士说,她是6月20日晚上8点左右从嵊州高新大道开往三界,经过招士湾隧道口时,突然听到咯噔一声,车子仿佛压到了大石头,随后左侧前后两个轮胎都爆胎了。“这段路黑乎乎的,我车速不快,爆胎没有引起其他事故。”魏女士说,当她将车子靠边后,发现已经有一辆车爆胎停在了路边。随后,魏女士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就在两名车主等交警到来时,又有一辆小车中招。“其他两辆车,一辆是右侧前后两个轮胎爆了,一辆是爆了一个前轮。”魏女士告诉记者,交警到来后,带着三名车主找到了出事具体点位,此时他们才看清路面上有一个坑。“但导致爆胎的不是这个坑,而是坑上翘起来的一大块沥青。”魏女士向记者展示了事发后拍的照片,照片上有三四块看起来像石头一样的物体,其中一块特别大,直径差不多有30厘米。
魏女士说,这些其实都是沥青块,经过三辆车的撞击,已经被撞小了,她怀疑此前沥青块直径还要大。“之后我们就问交警责任怎么认定,交警说事故责任认定书上会写驾驶员70%责任,施工方30%责任,我觉得这不合理。”魏女士认为,可能该路段存在破损,路政管理部门便派人浇柏油进行修补,但施工还没有结束就让车子通行了,导致有部分沥青翘起来,变成像石块一样的障碍物挡在路中央。
“是路政施工不当引起了车辆爆胎。”魏女士希望交警部门给出合理定性,否则她的损失不知向谁主张。
记者先联系了嵊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剡湖中队。负责此事的楼警官说,魏女士应该是误会了,当时他说的是会出具一份事故证明,但仅限于描述是什么原因,造成了什么损坏,并不划分责任。楼警官表示,车主可拿着事故证明去找相关部门协商赔偿事宜。
记者了解到,魏女士的车胎经4S店检测后胎压为0,只能更换不能修理,两个轮胎更换需要花费2600元。“现在换上了备胎,我没其他要求,把换轮胎的费用赔给我就行。”魏女士说,她也去找过嵊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她必须自行举证,通过法律途径来索赔。
28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嵊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一名姓王的工作人员解释说,车主如果要索赔,首先需要交警部门开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且判定责任在养护单位这边,再通过法律途径,出具相关证据后解决。
这种情况索赔真的那么难吗?记者咨询了浙江中圣律师事务所律师盛炎珺。他说,首先要看破损的路面上有没有警示标志或者管理部门有没有及时处置。“如果没有,可以认定管理部门有一定的责任,应当对车主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他建议,当事人要及时对现场拍照取证,保存好证据、修车收据及发票。如与涉事部门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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