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道后果这么严重,我绝对不会以身试法。”近日,在柯桥区公安分局审讯室内,贵州姑娘小胡声泪俱下。她万万没想到,帮朋友取钱,竟然涉嫌刑事犯罪。
帮朋友取完钱
警察找上门
小胡今年30岁,原本在柯桥上班,因疫情影响,辞职在家。正当她为失去经济来源苦恼时,朋友介绍她认识了徐某。徐某告诉她,有一个兼职机会,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别人取钱,每取5万元,就能得到1000元好处费。小胡说,这样的好事她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4月18日一大早,小胡的银行卡上收到了转账6.25万元。随后,她跟随徐某上了一辆汽车,车内还有两名陌生男子,自称是徐某朋友。当天,小胡在他们的带领下,通过银行自助取款机、柜台,共取现金4.9万元。剩余的钱,小胡以微信转账的方式转给了他们。徐某当场把1000元好处费给了小胡。
10多天后,民警竟然找上小胡,告知其涉嫌帮助犯罪分子洗钱,她震惊不已。
一条犯罪链被揪出
“今年4月初,我们发现了一条线索,一些网络诈骗案件受害人将钱打入犯罪分子提供的银行账户后,很快就被人取出。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些账户都是由本人在使用,并非出借。”办案民警陆少徊介绍,经过调查,线索直指重庆籍男子徐某。4月下旬,徐某被警方抓获。
据徐某交代,4月初,老乡刘某拉他入伙,共同参与“取现”获利。虽然意识这到钱可能“不干净”,但看到其中有利可图,徐某还是一头扎了进去。之后,他不断拉朋友入伙,从中赚取差价,小胡就是其中一个。
原来,刘某等人于4月初从湖北驾车来到绍兴,在柯桥范围内发展下线,徐某是一级下线,而小胡则是二级下线。短短一个月,该团伙取现非法资金高达近百万元。
这是一种新型的洗钱手段。诈骗团伙为避免打击,放弃以往买卡转账套现的方式,转而寻找经济条件较差的老乡、熟人,将其发展为取款人。诈骗团伙忽悠受害人将被骗资金转入该卡后指使取款人迅速将卡内资金取出,待受害人反应过来报案时,卡内资金早已被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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