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见义勇为协会河坞乡工作站深入田间地头开展见义勇为宣传活动
标题:新蔡县见义勇为协会河坞乡工作站深入田间地头开展见义勇为宣传活动 本网讯(张建锋 刘亚宇)“见义勇为人员因见义勇为致残,符合视同工伤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符合视同工伤情形的,按照《份残抚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由民政部门评定伤残等级并享受相应待遇……”。2024年5月29日新蔡县见义勇为协会河坞乡工作站长、新蔡县公安局河坞派出所长杨冬冬带领见义勇为工作站人员、公安辅警梅隆、李振兴深入李湾村“三夏”执勤卡点、田间地头、农活现场开展见义勇为宣传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强化见义勇为基层基础建设,大力宣传褒奖见义勇为行为,弘扬社会正气,营造人人支持见义勇为,人人敢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新蔡县见义勇为协会河坞工作站、新蔡县公安局河坞派出所在“三夏”大忙季节,创新宣传方式,组织乡见义勇为工作站人员、公安民辅警深入农活现场、“三夏”执勤卡点、田间地头开展见义勇为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中,河坞乡见义勇为工作站人员、公安民辅警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张贴宣传条幅等方式,向农民群众普及见义勇为相关知识、政策、法律法规等,解答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见义勇为如何申报、享受相关政策、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有关问题,激励人人积极投身到见义勇为行列中来,使广大农民群众对见义勇为有了深刻全面的认识,增强社会各界对见义勇为事业的了解和关心关注。此次开展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群众、村、组干部对见义勇为的认识和参与积极性,营造出倡导见义勇为、弘扬见义勇为、崇尚见义勇为的良好氛围。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彩页1000余份,张贴宣传条幅6条。 “下一步,河坞乡将号召广大农民群众、社会各界人士、全乡中小校师生积极行动起来,自觉成为见义勇为事业的参与者、宣传者、践行者,努力营造崇尚见义勇为精神、关爱见义勇为人员、争当见义勇为英雄、倡导见义勇为良好的社会氛围”。采访时新蔡县见义勇为协会河坞乡工作站长、新蔡县公安局河坞派出所长杨冬冬表示。 责核:钟明昆 审核:王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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