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一、院校简介
宁夏医科大学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学校前身是1958年建立的宁夏医学院。1962年改称宁夏大学医学系。1972年,上海铁道医学院搬迁至银川,与宁夏大学医学系合并,重建宁夏医学院。1978年开始开展研究生教育。2008年8月,学校更名为宁夏医科大学。2010年2月成为立项建设的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3年成为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 。是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共建的地方医科大学。
截至2016年9月,学校雁湖校区、双怡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共1200亩,建筑面积29.32万㎡,资产总值11.68亿元。图书馆藏文献94.6152万册,数字图书总数100万种。下设13个教学机构,12个教辅科研机构。有专任教师862人,在校学生2万余人,开设21个本科专业。
二、招生专业
高起专:护理,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
专升本:护理学,中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学,药学
三、入学方式
考生在当地招生部门报名参加成人高考,每年10月中旬考试。考试成绩过分数线,经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审批,被我校录取后,即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注册。
四、入学资格审核
新生入学后,学校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有关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五、教学及学习
宁夏医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习形式为业余,学制为3年。
上课或辅导时间:通过学院的网络教学平台观看教授讲课及互动,自行安排学习时间。
六、毕业证书
学生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实践教学等环节,成绩合格,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和各类学分要求,毕业鉴定合格,由宁夏医科大学颁发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证书,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毕业证书签章单位:宁夏医科大学。
七、报名条件
专科:凡高中毕业及同等学历(中专、中技)者均可报名。
本科:凡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者(或大专在读),均可报名参加本专业考试。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八、报名资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1份;
蓝底数码照电子版1份;
专科已毕业的提供专科毕业证扫描件1份。
九、联系方式
郑老师:1 3 7 1 7 8 2 8 7 2 3 6 微信:1 3 0 1 1 4 8 1 6 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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