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简介】
近日,保险公司柜面收到一份重疾理赔申请,工作人员不由的惊讶道:“竟然是F先生!还好去年劝他不要轻信第三方代理退保,理智选择继续持有保单,不然现在后果难以想象......”
半年前,F先生以业务员销售时未告知退保损失、未讲解清楚保险责任为由多次投诉,工作人员核实后并未发现影响合同效力的违规事项,但在与F先生面谈中却发现其有与他人微信沟通代理退保事宜,疑似有从事“不良代理退保”人员在线指导。工作人员详细为F先生讲解保险责任、合同效力问题,并多次提醒其警惕代理退保风险。经过沟通提醒,F先生最终认识到保险的意义以及自己对“代理退保”的盲目轻信,及时斩断与黑代理的联系,继续保留保障。
经过该公司理赔审核,F先生30万理赔金在3个工作日内到账,并向工作人员表达了感谢:“非常感谢你们的严谨与专业,切实保障了我们消费者的权益!”
二、【案例分析】
金融机构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依法求偿权:应当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在机构内部建立多层级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建立投诉办理情况查询系统,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发布的《关于防范金融领域不良代理投诉举报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告》中明确提醒消费者:1.警惕“不良代理投诉举报”风险;2.增进对金融产品了解;3.树立依法维权意识;4.提供优质高效服务;5.从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本案中F先生因保险公司的劝导及风险提示,斩断了与代理退保人员的联系,未支付对方任何费用,避免陷入“代理退保”的圈套,并在其不幸发生疾病时获得了保障。
三、【消费风险提示】
一是谨慎理性办理退保。消费者应对“代理退保”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应了解所购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和退保损失等重要信息,根据自身风险保障需求,谨慎理性衡量是否有必要办理退保。
二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妥善保管重要身份信息、敏感金融信息,勿将银行卡、身份证、保险合同等重要单证轻易转交他人,以免被非法使用。
三是争做金融明白人。作为消费者,客户享有产品自主选择权。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充分尊重客户的自主选择权。金融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产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准确地向金融消费者提示风险,不得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让消费者明白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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