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商务厅6月6日晚发布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攻坚行动配套实施方案。其中,促进消费复苏回暖行动方案提出,将推动纾困帮扶政策落地、举办促消费活动、深化重点领域消费、发展新型消费、改造升级消费平台、营造公平放心消费环境。
具体举措上,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鼓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加大房租减免力度,制定分级分类房屋租金减免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对餐饮服务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防疫、消杀支出给予50%补贴支持;加大消费券发放力度,活跃“浙里来消费”氛围;发展户外运动,打造10条以上体育旅游精品线路,推出更多户外露营等体育消费产品,促进体育消费;谋划一批研学游、民宿游、生态游等旅游线路,评选10—15条浙江非遗精品旅游线路,激发文旅消费;实施智慧助老行动,推进智慧养老院建设,提升养老托育消费;挖掘数字人民币对新型消费的促进作用,探索开发各类新场景新应用,加快数字消费;及时下达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资金3亿元,支持绿色消费;开展省级示范智慧商圈的创建,创建10个第二批省级示范智慧商圈,打造消费地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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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公众号6日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提出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租房提取力度,缴存人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限额按现有标准上浮25%确定。
具体为: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1500元/月,桐庐县为1050元/月,淳安县为750元/月,建德市为600元/月。
通知还明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提交决议书,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受缓缴影响。
另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综合浙江之声、中新网)
提取限额上浮25%
杭州加大公积金支持租房提取力度
提取限额上浮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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