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文旅部印发了《文化和旅游部关于修改〈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决定》,对《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办法》修订了与上位法不符合的条款。例如,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娱乐场所”的规定。
本次修订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解决“黑场所”处罚难取缔难等问题,明确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可以采取责令关闭等方式予以取缔,有违法所得的,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予以没收,赋予地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处罚的手段与措施,进一步保障了市场公平竞争。
新《办法》进一步强化信用管理,要求符合严重失信主体情形的,依照《文化和旅游信用管理规定》予以认定并实施相应信用管理措施。此外,新《办法》统筹发展与安全,明确娱乐场所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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