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近期,我市聚焦农贸市场、冷链物防、食品安全等领域,积极开展重点场所疫情防控专项执法检查,查处了一批涉疫情防控违法案件,并通报了10起典型案例。
这10起典型案例包括诸暨市市场监管局移送梅某昌经营无合法来源冷冻进口肉类案、上虞红伟果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案、嵊州市小傅冷冻食品经营部涉嫌其它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案、诸暨市李某旺经营无合法来源的冷冻进口肉类案、柯桥世纪联华超市销售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食用农产品案、上虞区市场监管局移送李某金涉嫌违反疫情防控案、嵊州市天真工艺品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进口食品案、诸暨市吴彩红水产品商行经营无“三证一码”进口冷链食品案、越城区李某熟食店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案以及柯桥区沈某伟小吃店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案。
在这些典型案例中,有多起涉及进口冷链食品。如嵊州市小傅冷冻食品经营部因在疫情防控期间销售不符合要求的进口冷链食品,4月25日,嵊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冷冻食品经营部其它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没4.326万元的行政处罚。
还有涉及进口水果的典型案例,对市民有所警示。近日,上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上虞红伟果品有限公司销售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没100160元的行政处罚。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12月30日通过微信方式从金华市金东区天德果品(赵某某)以80元/箱的价格购入10箱海顺红心火龙果,但未索取消毒证明、报关单据、核酸检测证明等相关凭证。
为切实降低新冠病毒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传播的风险,市场监管部门再次提醒市民:“特殊时期,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要到正规的超市或市场选购,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应尽量避免自行网购、代购、海淘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接收快递、邮寄包裹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对物品表面进行消毒,处理完包裹快递后立即清洗双手和消毒。此外,还要关注食品产地、来源、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信息,可以使用手机扫一扫‘浙食链’‘浙冷链’溯源码进行查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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