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事由:近日,市民张华(化名)去越城区某超市购物,没想到在用手机支付时重复支付了,后来在退款过程中也遇到了麻烦。懊恼之下,张华向越城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投诉。
维权经过:那天张华在该超市购买了一壶白酒,使用支付宝支付了69元。“出超市时工作人员说我没有付款,因此我又支付了一笔69元,可我打开支付宝后发现账单上有重复两次扣款。”张华与工作人员沟通,工作人员表示让其等会来退款,并在小票上写了重复的字样。“当天下午该超市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我,让我用微信截图给他,但我不会操作。”张华认为,超市方有扣款记录,重复支付的钱款原路退回即可。
接到投诉后,越城区消保委塔山分会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张华了解情况,并前往超市现场核实。收银人员表示确有此事,因店内系统网络不稳定,第一次扣款时以为没成功,就让消费者又付了一次款。“后来跟店长电话联系,店长表示已跟消费者联系过,消费者情绪比较激动,说不通,就没再联系了。”原来,张华因不熟悉智能手机,不会加微信、不会截图,拿着小票前往店里退款时没带手机,也就没有退成功。而该网点的店长因马上要离职,处理时也并不积极。经消保委塔山分会工作人员多次调解沟通,超市方最后将钱退给了张华。
目前,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电子支付方式五花八门,极大便利了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出门都不需要带现金,扫一下手机就完成了付款。“这种支付方式对使用智能手机不熟练的人来说,需要提高警惕,付款时仔细核对金额、收款方等信息,不随意出示付款码。”越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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