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市新冠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严防“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现将有关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出省,少出市,鼓励广大职工在绍过年;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 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返绍后主动向单位村社报备,自觉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村社、基层网格和单位要主动摸排中高风险来绍人员,实施闭环转运,落实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
三、境外来绍返绍人员提前摸排对接,实施闭环转运,严格执行“14+7+7”管控措施;
四、从事进口冷链、国际航运、国际货运相关工作、在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等场所从事高风险岗位的人员按规定要求返绍后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在绍人员非必要不出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
五、省外非中高风险地区来绍返绍人员主动前往愿检尽检点开展第一和第四天核酸检测;
六、暂停举办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大型论坛、展销促销等活动;
七、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演出场所、图书馆、音乐厅、电影院、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洗浴中心、棋牌室、桌游室等密闭场所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50%,强化环境消杀,进入上述场所要求佩戴口罩,健康码和行程码联动核查,行程码带星号人员需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内,工作人员每隔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八、严守各类小门,农贸市场(含超市生鲜区)要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查验疫苗接种情况”、工作人员和经营人员要进行每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和冷链食品“三证一码”齐全等措施;景区景点、宗教场所、学校、培训机构、监管场所、养老福利机构、工地、商场超市、交通场站、公共交通工具、酒店等各类公共场所要加大宣传,张贴防疫政策,控制人流,严守一米线,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查验疫苗接种情况”和消毒等措施(详见“新闻多看点”);
九、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饭店、餐馆堂食人数不超过容纳规模的50%,集中聚餐同一事由、同一空间人员累计不得超过10桌以上,且须隔位就座,严格落实就餐人员亮码、测温和非就餐期间规范佩戴好口罩等措施;自行举办不得超过5桌;尽量不邀请外市客人,邀请时应及时向所在村社报告,并执行愿检尽检、应检尽检措施;
十、零售药店严守“小门”,对购买退热类药品、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发挥哨点作用;
十一、扎实落实属地、行业、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村社要发挥网格化作用,主动摸排外来人员,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十二、对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措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采取通报批评、警告、暂停营业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重点人员应尽快完成疫苗加强针接种,符合条件的市民尽快完成疫苗接种,鼓励60岁以上老年人尽快接种新冠疫苗;
十四、广大市民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及时申报个人涉疫信息。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向所在地村(社区)申报。
绍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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