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华保险广东分公司完成了一例“重疾择优理赔”案件,为年仅17岁的重疾少年小X送去重大疾病保险金11万余元。借此案例,我们来看看“择优理赔”到底优在哪里。
案例详情
小X是一名17岁的在校学生。早在2015年,颇有风险保障意识的小X妈妈已为其投保了新华保险《健康福星增额(2014)重大疾病保险》。
2021年的一天,小X因“头晕、乏力伴发热一周”在母亲的陪同下前往东莞人民医院治疗,门诊血常规提示“全血细胞减少”,经进一步住院行全血检验、骨髓穿刺等系列检查后,确诊小X患上了“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骨髓移植的高昂医疗费让让小X全家愁眉不展。但万幸,想到之前为小X投保的重疾保单,小X妈妈随即联系上新华保险保单服务人员,并在其协助下提交了理赔申请。
理赔人员审核后发现,小X申请的“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如根据原合同的旧规范标准定义,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即:
1.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5×10^9L
2.网织红细胞<1%
3.血小板绝对值≤20×10^9/L
而小X仅符合其中两项条件,未达合同约定的“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赔付标准。但根据“新规范”关于“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定义仅需满足外周血象三项条件中的两项,则其恰好符合新定义重疾标准。
因小X的病症最终公司根据“择优理赔”方案,从“新规范”定义更有利于客户的角度出发,快速赔付了重大疾病保险理赔金11.8万元,有力缓解了小X妈妈的燃眉之急,更为年仅17岁的小X带去更多生的希望。
关于重疾择优理赔
为充分保障客户的利益,新华保险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新规范)正式发布后,特制定《疾病保险产品择优理赔方案》,自2020年11月5日起,对首次确诊公司未使用新规范定义的全部疾病保险产品中的25种病种,以新、旧规范中更有利于客户赔付的定义作为理赔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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