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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门户网 ☉ 社会视角 ☉ 涪陵区司法局乡村振兴驻坛中村工作队吃在村住在村干在村

涪陵区司法局乡村振兴驻坛中村工作队吃在村住在村干在村

2021-11-10 10:12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未知    阅读:242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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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司法局乡村振兴驻焦石镇坛中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何涛、工作队员杨中元围绕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努力在精准扶贫上下功夫,做到“真扶贫、扶真贫”,始终坚持“吃在村、住在村、干在村”的“三在村”制度,助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

利用走访慰问、村民代表大会、院坝会的形式,鼓励脱贫户学好、用好扶贫政策;涪陵区司法局2020年帮扶坛中村资金10万元,捐赠化肥50袋帮助部分贫困户发展生产;组织村社干部到湖南实地考察引进种植中药材——‘百合’70余亩,协助种植大户流转土地170亩种植辣椒、西瓜、榨菜,广泛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积极协调化解矛盾纠纷。

采取张贴标语、小喇叭、发放宣传册、微信群等方式发动群众积极配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动员全村党员干部采取村干包社、社干包点,全面细致、准确安全开展排查工作,做到不漏一户不掉一人,挨家挨户宣传劝导群众,取消操办红白喜事,取消一切聚众娱乐活动,有效控制坛中村疫情“零发生”。

驻村工作队通过“以购代捐”消费扶贫的方式帮助贫困户销售土猪、土鸡、土鸭、土鹅、花椒、鸡蛋、红苕粉、蜂蜜、山药等,解决贫困户农副产品销售难的问题,确保防疫扶贫两不误。

9月15日,涪陵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业平看望驻村工作队时说:“乡村振兴驻村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在保持花椒、榨菜等传统产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百合’种植;严守纪律规矩,亮出党员身份,充分发挥自己的知识才能,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用心用情做工作,脚踏实地办实事,要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要求驻村工作队严格做到吃、住、干“三在村”,要与村两委共同做好各项工作,切实做到遇事共商、问题共解、责任共担。涪陵区司法局将一如既往地在项目争取、资金帮扶上给予大力支持,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1月9日,涪陵区焦石镇人大主席周辽说:“焦石镇坛中村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们,三年来,立足岗位、默默奉献、积极作为圆满完成了脱贫攻坚阶段性任务,乡村振兴工作取得了成效、得到了村上、镇上以及区上的认可和好评,向驻村工作队员们辛勤付出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驻坛中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何涛、工作队员杨中元均表示,在接下来的驻村工作中,将紧紧围绕上级安排部署,积极探索新形势,集思广益、主动担当,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助力乡村振兴。(陈孝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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