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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门户网 ☉ 社会视角 ☉ 小区物业过度索权!中消协发布 个人信息保护消费提示

小区物业过度索权!中消协发布 个人信息保护消费提示

2021-10-30 23:07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未知    阅读:225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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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头条为您——保驾护航、提供法律援助 凡涉及房产纠纷、各类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辨护、保险理赔。婚姻家庭、拆迁等法律维权,都可以向资深律师团首席资深律师咨询。 劳动纠纷、工伤、意外伤残、死亡,法律诉讼热线 15257506102 手机App过度索权、一些小区物业将人脸识别作为业主出入的唯一验证方式、消费者..

 凡涉及房产纠纷、各类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辨护、保险理赔。婚姻家庭、拆迁等法律维权,都可以向资深律师团首席资深律师咨询

劳动纠纷、工伤、意外伤残、死亡,法律诉讼热线

15257506102

      手机App过度索权、一些小区物业将人脸识别作为业主出入的唯一验证方式、消费者在平台购物被“杀熟”……针对消费者个人信息被滥用的现象,中消协28日发布消费提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即将实施,经营者要依法完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履行公示告知义务,规范个人信息处理程序,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

  手机App不得过度索权

  敏感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

  中消协表示,经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限制在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和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除了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必要的个人信息,经营者不得以消费者不同意处理其个人信息或者撤回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如手机App等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其基本功能。

  不能强制业主或消费者进行人脸识别

  一些小区物业、经营场所将人脸识别作为业主出入的唯一验证方式。对此,中消协表示,小区物业、经营场所不能强制业主或消费者进行人脸识别,应当提供其他替代性的验证方式供业主或者消费者自主选择。

  中消协表示,经营者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在事先充分告知的前提下,保证消费者知情,并征得消费者本人同意。经营者不得采取一揽子授权、强制同意等方式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向消费者推送商业信息。

  平台经营者不能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杀熟”

  中消协表示,经营者不能为了商业目的,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对个人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如“杀熟”等行为。平台还应该承担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守门人”责任,如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制度体系,定期发布个人信息保护社会责任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中消协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养成个人信息“非必要不提供”的良好习惯,建议只在确属必要的情况下才向经营者提供个人信息或者进行授权。注意保护好带有个人信息的单据和资料,防止因随意丢弃、使用不当等造成个人信息泄露。(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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