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涉及房产纠纷、各类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辨护、保险理赔。婚姻家庭、拆迁等法律维权,都可以向资深律师团首席资深律师咨询。
“在2016年的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中,法院判决被告方赔偿我方经济损失570.26万元。之后,法院又形成16份判决书。时至今日,尚有320.26万元没有执行到位,使我方蒙受巨大经济损失。”近日,辽宁省盘锦市的刘某忠(当事人张亚荣老伴)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2016年1月28日,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并作出了(2015)大洼民二初字第009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原告任某涛与被告大洼镇政府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被告大洼镇政府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原告任某涛经济损失570.26万元。之后,被告方又反悔了。法院又形成16份判决书。判决后,法院某领导既给张亚荣上诉权又不让上诉,证明(2015)大洼民二初字第00948号民事判决书生效了。区政府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承诺给570.26万元。截止目前,在法院主持下被告(现已更名为大洼街道办事处)已履行部分款项,尚有320.26万元没有执行到位,使原告方蒙受巨大经济损失。来源:晨报资讯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绍兴头条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Copyright © 绍兴微平台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3027338号-1
版权所有:绍兴头条网 热线:0575-88051334 15257506102 绍兴头条网:QQ2805735231@qq.com,1303647702@qq.com 联系地址:绍兴市东昇苑南区四幢504室免责声明:本站系自媒体平台,只提供交流信息,所有文章、贴子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害到您的合法权益,请您积极向我们投诉。我们将作删稿处理!
Powered by ZmSys.com 本站禁止色情、政治、反动等国家法律不允许的内容,注意自我保护,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