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虞区生态环境分局深入学习贯彻区委一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做好生态环境工作“加减乘除”,筑牢生态基底,擎起绿色发展旗帜,为“十四五”开局谋新篇,以实干开启新征程。
2020年,区生态环境分局始终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治理,高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借势借力环保督察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PM2.5浓度与新昌并列全市第一,两次获全省“蓝天之星”称号,市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连续两年获得全省“五水共治”大禹鼎,“无废城市”建设多个特色亮点在全国现场会上被参观推介,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全市第一,绿色发展指数全省排名较去年前进15位。在去年八月的全省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推进大会上,区生态环境分局被省政府荣记集体三等功并上台授奖;生态环保服务、全国污染源普查、排污许可证管理、环境执法等多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获得全省“最美环保人集体”提名奖。
新的一年,区生态环境分局将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擦亮绿色生态本底上开新局。锚定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目标任务,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规划,紧盯关键领域、关键指标,加强配套措施和工程建设。探索环境治理向生态修复转变的路径,持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完善试点工作保障机制,加快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进度,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的整体改善。
“我们要持续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上虞,着力做好环境容量的‘加法’,为经济发展腾出更多发展空间;做好污染排放的‘减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做好绿色发展的‘乘法’,释放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倍增效应;做好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的‘除法’,积极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人表示,2021年,该局将围绕生态环境“六化”建设,以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为抓手,全面深化“水气土废”治理,扎实开展断面“一点一策”攻坚、重点区域异味整治、扬尘污染治理、秸秆焚烧管控、土壤污染防治、固废专项治理等工作,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在较高水平上的持续改善,确保顺利通过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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