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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门户网 ☉ 绍兴头条 ☉ 上虞区首例非法倾倒混合垃圾污染环境案昨日宣判

上虞区首例非法倾倒混合垃圾污染环境案昨日宣判

2021-01-23 09:50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未知    阅读:303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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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任何企图以污染环境为代价,谋取个人私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昨天上午,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王某林等11人污染环境案。本案是我区首例非法倾倒填埋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合物的严重污染环境案件。目前涉案环境已治理完毕,生态修复费用全额到位。 庭审中,公诉人对王某林等11名犯罪嫌疑人污染环境的罪行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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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企图以污染环境为代价,谋取个人私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昨天上午,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王某林等11人污染环境案。本案是我区首例非法倾倒填埋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合物的严重污染环境案件。目前涉案环境已治理完毕,生态修复费用全额到位。

  庭审中,公诉人对王某林等11名犯罪嫌疑人污染环境的罪行提出指控。2019年5月,王某林与王某军商议通过混合垃圾倾倒、处置获取利益,经朱某斌、陈某东、钟某等人介绍,与陆某、陈某、范某坤联系,约定以人民币1250元一车的价格,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合物运至崧厦街道陆家村塘路边池塘进行倾倒填埋。彭某以每车2700元运输费,组织车队从杭州市萧山区某垃圾中转站将涉案垃圾运输至陆家村池塘。期间,王某菲受雇佣,实施垃圾填埋挖机作业;叶某军受雇佣作为现场指挥车辆人员,实施垃圾填埋行为。直到2个多月后,该区域散发出阵阵恶臭味,他们的犯罪行径终于败露。应急处置单位现场共清理出建筑垃圾4688.42吨、生活垃圾1269.32吨,合计达5957.74吨。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政策法规科科长阮杰能告诉记者,经评估,本案生态环境损害价值达170余万元,其中仅应急处置费用一项就高达146万余元。为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所有应急处置产生的污水均收集后打入我区水处理公司进行处置。

  法院审理阶段,经多方努力,案涉垃圾源头单位缴纳生态环境损害应急处置费用146万余元。王某林等被告人退缴违法所得26万余元,并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6万余元。本案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全部履行到位。

  昨天,区人民法院当场宣判,被告人王某林等11人违反国家规定,倾倒、处置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170余万元,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最终判处王某林和王某军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对适用缓刑的钟某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间从事垃圾处理及相关经营性活动。

  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孙芳芳表示,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也属于固体废物,将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混合在一起随意倾倒填埋,会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甚至生态破坏。“污染环境的‘成本’巨大,任何人都不应为了蝇头小利,损害生态大计。”孙芳芳表示,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坚决打击污染环境的行为,也呼吁市民对污染环境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举报,共同守护“蓝天、碧水、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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