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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门户网 ☉ 绍兴头条 ☉ 诸暨新农都的某食品店销售不合格冷冻产品被立案查处

诸暨新农都的某食品店销售不合格冷冻产品被立案查处

2021-01-12 21:12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未知    阅读:568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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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去年年底以来,我市进一步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的执法工作。其中,有一家食品店因“三证一码”不齐全被查处。 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暨阳所的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称,新农都的某食品店在销售不合格冷冻产品。 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后,对该食品店冷库内的货物进行清点核对,发现了14箱带鱼和4箱黄姑鱼,带鱼标签上原产..
   去年年底以来,我市进一步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的执法工作。其中,有一家食品店因“三证一码”不齐全被查处。
  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暨阳所的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称,新农都的某食品店在销售不合格冷冻产品。
  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后,对该食品店冷库内的货物进行清点核对,发现了14箱带鱼和4箱黄姑鱼,带鱼标签上原产地是马来西亚,生产日期是2020年3月;黄姑鱼外包装上没有标签,店主孙某也无法出示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记录、浙冷链溯源码,不符合上市销售要求。
  暨阳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所有进入诸暨的进口冷链食品(含水产品和畜禽肉),均应当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三证)和冷链食品溯源码(一码),无“三证一码”或者“三证一码”不齐全的,一律不准加工、贮存、销售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二)项之规定,孙某被立案查处。
  据了解,这批海产品是孙某从杭州某冷冻食品商行进来的。事后,他交了“三证一码”,虽然检验结果都合格,但这属于补检。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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