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 上虞区人民法院获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院受理的涉黑恶犯罪案件已全部审结,实现“清零”目标。
日前,区人民法院审结王某等14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该黑社会组织在绍兴市柯桥区安昌街道及周边地区,以经营赌场为依托,通过暴力催讨赌债、插手民间纠纷、干扰周边娱乐场所正常经营、滋扰周边群众社会生活等方式,严重扰乱绍兴市柯桥区安昌街道及周边地区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被告人王某作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被判处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至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涉黑恶犯罪案件全部审结,实现“清零”目标。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区人民法院已审结各类黑恶犯罪案件39件243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2件93人,恶势力犯罪案件27件150人。
今年以来,区人民法院创新扫黑除恶“三个一”工作机制,实施上下“一盘棋”、作战“一张图”、内外“一条龙”,全面发力“案件清结”。
为决战决胜扫黑除恶,区人民法院成立了以院长为指挥长的攻坚指挥部,多次召开专题党组会、专项推进会、领导小组例会等部署研究“案件清结”工作。建立涉黑恶案件督办机制,借助“领导包案”“周汇报”“月研判”,落实全周期闭环跟踪管理,院庭长带头办结疑难复杂案件27件。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区人民法院创新制定了“案件清结”作战图,逐案梳理摸排未结黑恶案件,明确症结难点、制定攻坚方案,对清案进度全程跟踪。并组建“案件清结”攻坚专班,选派8名刑庭骨干力量建立专业化审判团队,围绕审判进程,做好提前介入、案情梳理、定罪量刑等工作。
为加速案件流转,公检法开展黑恶案件会商20余次,就性质认定、证据标准、涉案财物等问题加强研判、形成共识,实现侦、诉、审有效衔接,减少“先诉后补”“边诉边补”现象。并运用“线上远程开庭+线下集中庭审”模式,破解疫情期间“会见难”“提审难”“开庭难”问题,有效加快案件审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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