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6起老年务工者讨薪纠纷案在越城区人民法院法官的调解下,全部调解成功,被告当庭履行完毕。
两个月前,越城区人民法院收到一批涉及人数较多、且关乎务工者切身利益的劳务合同纠纷案。案涉的6名原告皆是越城区某养老院的女护工,且平均年龄较大,既有本地人,也有外地人。
但是,这批案件却有一个很大的问题。这家养老院原法定代表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获刑,养老院资产也被拍卖了。原告把养老院承包者邵某列为被告,被告的主体是否适格?养老院原法定代表人服刑后实际经营者到底是谁?谁该为这批劳务者的工资承担支付责任?同时,承办法官在审查案件时发现,原告也没有提供邵某是承包者和欠薪事实的相关证据。
第一次开庭审理时,被告以自己并非是本案适格主体进行抗辩,并提供劳动合同1份,认为其与众多原告一样受雇于该养老院,并非实际经营者。而6名原告坚持认为邵某系养老院实际承包经营者,要求其支付欠薪。
第一次开庭审理无果后,承办法官严政六走访了养老院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对养老院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欠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功夫不负有心人,承办法官终于找到了关键证据。当地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提供了一份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可证实6名务工者务工期间养老院实际经营者正是邵某。在取得关键证据后,承办法官积极与街道办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为充分保证劳务者的权益,街道办事处请了一名法律援助律师为她们提供法律援助。最终,在铁的事实面前,被告同意调解,并当庭向6名原告支付了5000余元至9000余元不等的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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