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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门户网 ☉ 绍兴头条 ☉ 诸暨开创浙江首个“行司联动”填补简易注销避责漏洞

诸暨开创浙江首个“行司联动”填补简易注销避责漏洞

2020-11-03 20:40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未知    阅读:393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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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诸暨市市场监管局撤销了一家已经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司,原来该公司于2017年11月虚开增值税发票被诸暨市公安局查处,于2018年4月移送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此期间,该公司主管人员为躲避刑事责任,利用商事登记改革的契机和简易注销的便捷性,在2019年3月13日自作聪明将公司注销,导致单位犯罪的主体..
      近日,诸暨市市场监管局撤销了一家已经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司,原来该公司于2017年11月虚开增值税发票被诸暨市公安局查处,于2018年4月移送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此期间,该公司主管人员为躲避刑事责任,利用商事登记改革的契机和简易注销的便捷性,在2019年3月13日自作聪明将公司注销,导致单位犯罪的主体灭失,检察院在2019年11月27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未能对该公司作为犯罪主体进行指控。2020年3月18日诸暨市人民法院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作出判决。
  为维护市场主体经营秩序,避免涉案单位通过简易注销逃避法律责任,防止其他市场主体跟风效仿而出现“破窗效应”,针对该案中暴露出来的漏洞,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行政审批与刑事诉讼衔接,联合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人民法院实行行政审批与刑事诉讼联动工作机制,出台《诸暨市行政审批与刑事诉讼联动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以规范。
  该《办法》共13条,《办法》指出,行政审批与刑事诉讼联动工作机构,由诸暨市人民检察院、诸暨市人民法院、诸暨市公安局、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诸暨市人民检察院、诸暨市人民法院、诸暨市公安局、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确定一至二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人,沟通协调行政审批与刑事诉讼联动工作,并制作联动工作台账。
  《办法》细化了相关部门职责。诸暨市公安局、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及时将涉案单位相关信息告知诸暨市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局自收到抄送信息之日起三日以内,对涉案单位实施限制类警示管理,限制办理相关登记,并将限制管理情况反馈给办案单位。如收到抄送信息后,发现涉案单位已经申请办理相关登记的,应当中止涉案单位登记办理。如发现涉案单位已经办理相关登记的,应立即向办案单位反馈信息,并与办案单位协同做好撤销登记等相关工作。涉案单位被提起公诉的,诸暨市人民法院应当自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市场监督管理局。

  该《办法》的出台,有效填补了简易注销避责漏洞,这在我省尚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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