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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门户网 ☉ 财经资讯 ☉ 新华保险提醒:购买人身保险必须要知道的“四个期”

新华保险提醒:购买人身保险必须要知道的“四个期”

2020-10-23 17:56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未知    阅读:619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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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们在购买人生保险时,有“四个期”需注意:

一、犹豫期

犹豫期是指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并书面签收后仍然拥有撤销保险合同权利的一段时间。犹豫期一般为10天或15天,但团体险、卡单类等短期(一年内)保险是没有犹豫期的

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除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以外,应退还全部保费;在犹豫期后退保,属于单方面提前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一般只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如投保人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可在犹豫期内办理退保,以免造成损失。

二、等待期

等待期又称观察期或免责期,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金赔偿或给付责任的一段时间。

等待期的设置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赔付的行为。消费者在投保时应注意等待期时间点,以免发生保险事故无法获赔。

三、宽限期

    等待期又称观察期或免责期,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金赔偿或给付责任的一段时间。

等待期的设置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赔付的行为。消费者在投保时应注意等待期时间点,以免发生保险事故无法获赔。

四、复效期

复效期间是指保险合同失效后可以恢复合同效力的时间期限,一般为两年。在复效期间内,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效,经保险公司审查同意,在投保人补交保费后,保险合同即可恢复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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