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举报,有“黑车”在嵊州高速服务区上下客。接报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与高速交警联合行动,快速出击,查获2辆从天台至杭州的“黑车”,车上乘客随后由执法队员送往上虞客运站转乘正规营运车辆。
针对各类黑租客点与“黑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始终严格查处,本月共查处“黑车”4起,清理非法黑租客点广告5处。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未取得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或者使用伪造、涂改、转让、租借、失效的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从事公共汽车或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这些黑车车主将被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今年以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全面强化现场教育引导,对非法营运车主、乘坐“黑车”的乘客以及执法现场周边的围观市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并提醒广大市民树立安全意识,为自身权益和生命安全,拒绝非法营运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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