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身保民平安,正气浩然长存。8月28日上午,李安烈士墓迁移安葬仪式在我县烈士陵园举行。
李安,1985年出生,200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南明街道仙桂村人,生前系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辅警、新昌陆野户外救援队副队长。2003年,刚满18周岁的李安积极响应祖国号召应征入伍,进入原济南军区猛虎师某部服役,曾担任班长。服役5年,李安自觉把人生追求融入强军伟业,苦练本领;曾参与2008年汶川地震救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士兵。2008年底李安退伍,2012年2月李安成为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的一名普通辅警。他为人正直,待人真诚,将群众事当做自己事,是同事眼里的好搭档、学生和家长眼里的“好叔叔”。李安因表现出色,连续三年被南明街道党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5年起,工作之余,李安先后加入新昌陆野户外救援队、关爱老人协会、七星志警等社会公益组织,成为一名热心的公益人。2019年8月11日19时许,在抢救落水群众的生死关头,他把生的希望带给他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义无反顾地奏响一曲不朽的生命赞歌,用自己的英雄壮举感动一座城。李安舍己救人的英雄事迹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高度评价,被追授为“浙江省见义勇为勇士”“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绍兴市优秀共产党员”“绍兴市最美退役军人”“新昌县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并追记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一次。2020年6月,李安被浙江省人民政府评定追认为烈士。
“李安能被评为烈士,并迁移安葬到烈士陵园,我为他感到高兴和骄傲。”李安父亲李学旗整理好李安墓前的鲜花,在为儿子感到骄傲的同时,也向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与李安一起参与救援的陆野户外救援队队员张鑫锋在给李安献上鲜花后表示,英雄虽然已经永远地离开,但他们将继承和发扬烈士的神,使英雄的精神永世长存。市民石英兵感动于李安的事迹,全程参与李安烈士墓迁移安葬仪式,表示李安被评定追认为烈士,也是新昌人民的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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