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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门户网 ☉ 绍兴头条 ☉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绍开展慈善法执法检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绍开展慈善法执法检查

2020-08-29 22:37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未知    阅读:261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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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网讯8月26日至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绍兴就慈善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姒健敏,市领导徐良平、王水君、陈德洪等参加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柯桥区、诸暨市等地,深入柯桥街道大渡社区爱心驿站、诸暨市海亮幸福院、..

    本网讯 8月26日至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绍兴就慈善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姒健敏,市领导徐良平、王水君、陈德洪等参加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柯桥区、诸暨市等地,深入柯桥街道大渡社区爱心驿站、诸暨市海亮幸福院、诸暨市慈善基地和一米阳光志愿服务协会等进行实地检查。

    慈善法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一部重要法律,为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执法检查组指出,发展慈善事业,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体现,也是增强国家软实力和社会凝聚力、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慈善工作,推动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迈上新高度。对慈善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是促进慈善领域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   

    自2016年慈善法施行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慈善公益组织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慈善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脱贫攻坚、扶贫赈灾、扶老助残、恤幼济困、助学助医、生活帮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市慈善事业在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党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执法检查组认为,绍兴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慈善事业,认真履行慈善法规定的职责义务,慈善工作成效显著。 

    执法检查组指出,绍兴市在发展慈善事业方面有着良好传统和坚实基础,要进一步把握自身优势,突出地方特色,找准找实慈善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短板,健全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慈善组织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不断创新慈善服务项目载体,凝聚社会各界力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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