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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门户网 ☉ 绍兴头条 ☉ 第十个“浙江生态日”,新昌交出一份“生态答卷”

第十个“浙江生态日”,新昌交出一份“生态答卷”

2020-06-30 08:52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未知    阅读:253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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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天是第十个“浙江生态日”。记者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获悉,截至6月28日,新昌空气优良率(AQI)为97.2%,PM2.5浓度为25.81μg/m3,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全市第一,再度全市“领鲜”。同时,三江”水质均值保持Ⅱ类水标准,14个市考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达到100%,乡镇(街道)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仲..

 今天是第十个“浙江生态日”。记者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获悉,截至6月28日,新昌空气优良率(AQI)为97.2%,PM2.5浓度为25.81μg/m3,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全市第一,再度全市“领鲜”。同时,三江”水质均值保持Ⅱ类水标准,14个市考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达到100%,乡镇(街道)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仲夏时节,漫步羽林街道央于村,一面是新农村建设场景,一面是荷花盛开、风中摇曳的美丽景观,恍如走进诗意地栖居的和谐之美中。近年来,新昌高举生态旗,主打生态牌,坚持走生态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提升空气质量,去年11月,我县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污染防治攻坚(治气)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办公室主任,并明确了9个副主任单位和29个责任部门,全面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今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还专门成立了“治气”攻坚工作专班,实行挂图作战、倒排时间、问题销号,集中力量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为守护好蓝天白云好空气,今年4月份,我县结合实际,出台了《新昌县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办法》二十条,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到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追究体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明确对空气质量排名长期落后或倒退、改善情况差等情况实施责任追究,全力解决治气责任“最后一公里”问题。今年3月份,县政府已对空气质量排名落后的2个街道进行了约谈,目前在治气责任高压态势下,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每日关注空气质量已成为常态。

  同时,我县抓住大气治理中的特殊区域和特殊时段这两个重点,抓实抓细重点区域管控,划定重点管控区和严控区范围,编制严控区一点一策方案,细化污染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落实洒水抑尘,开展密集巡查,实施挂图作战、定点限期消除环境隐患。此外还进一步提高企业污染防治能力,对县行政区域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

  近年来,我县蓝天白云的天气明显增多,望得见青山、看得见白云的天数也明显增多。在2019年度全省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调查中,我县满意度得分全市第一,群众的生态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增强。今年3月,我县还入选第二批浙江省清新空气示范区,成为全市首个获此殊荣的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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