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和各位代表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让企业感受到了司法温度,今后我一定遵纪守法,为社会多做贡献。”4月16日下午,我市一家袜企负责人金某拿着《不起诉决定书》激动地说。
金某经营的公司是我市最早从事袜业的企业之一,且一直保持稳定向上的发展态势。近三年,企业年销售额达7000万元,外贸出口额1000万美元,利税200多万元,近三年都被评为全市工业企业亩均税收A类企业。
然而谁也不会想到,就是这样一家发展势头良好的企业,却在几年前走过歪路。2015年,金某一念之差,经人介绍在无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支付开票费、制造资金回流的方式,让安徽某公司为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0余张,虚开税款数额50余万元。
2017年,金某补缴了全部税款,并缴纳滞纳金及罚款66000元。
今年4月,该案移送至市人民检察院。本着审慎办理涉企案件理念,承办检察官在第一时间走访了金某的企业。
当前全球新冠疫情形式下,金某企业50%的外贸订单被中断,经营十分困难,但公司未裁一名员工。与此同时,企业还新增口罩等防疫物资加工生产线,目前已出口口罩400万只。
综合考量本案犯罪事实、情节、环境因素等要件,承办检察官建议对该案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意见。“金某及其企业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但其是初犯,社会危险性较低,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且已经补缴相应税款,缴纳滞纳金、罚款。鉴于目前正处于复工复产的关键期,从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出发,我们决定采用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听一听多方意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周锋说。
4月15日上午,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在市检察院召开,会议就包括该案在内的两起涉企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代表等十余名人员受邀参与听证。
“这是我第一次参加公开听证会,体现了司法的公开、公正与透明,执法的人性化让企业有一个纠错的机会,希望企业能够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市人大代表袁劲松对记者说。
据悉,这是我市首次召开的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的召开,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民营企业,贯彻了《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周锋表示,接下来,市检察院会继续贯彻落实公开听证审查制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让公开与公正并存。